事實經過:
父親過世後已經辦理拋棄繼承,
但他的朋友說父親有欠儲蓄互助社錢,
他是父親的擔保人,
父親裡面有存款請我們提供父親的死亡證明跟除戶謄本給他,
並且說有受益人的事,
請我們提供資料說那些錢要拿來還欠的錢,
有告知已辦理拋棄繼承,
但對方說只要給他父親的死亡證明跟除戶即可
問題:
不太敢給但家人覺得應該可以給(怕對方一直來找),
所以想了解給不是親人或金融機構給死亡證明跟除戶謄本會怎樣嗎
還是要請對方提具什麼相關資料會比較保險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