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因為在網路上揭露父親過去家暴的行為而被告妨礙名譽,
目前發展到收到了不起訴處分書,
然後父親聲請再議被駁回,
但估計父親應該會提起自訴。
關於後續的發展,有幾個問題想請教版上專家
問題:
1. 若提起自訴,法院會先審查是否受理,
還是一旦提出自訴就會開庭,
小弟就要接招了呢XD?
2. 在這場鬧劇結束之前,
我方是否可以聲請閱卷?
或是在一切結束之後能否聲請?
真的很想看看父親是怎麼解讀這一切的QQ
3. 從事情的開端到現在,
父親寄來了數封謾罵發洩的實體信件,
以及LINE的私訊。
小弟也曾以私訊回應,批判他的行為以及對他個人辱罵。
請問小弟有權利公開這些信件與訊息往來的內容嗎?
還是這樣反而會觸犯了相關的法律(妨礙秘密?公然侮辱?)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