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租屋地點是透天改建,整棟屬於同一房東。
日前樓下房客發生嚴重漏水,師傅查後認為要從我戶浴室做大型修繕才能解決。
房東希望我搬離 1~2 周,條件是依照比例扣租金。
然而我家有嬰兒,實在很難配合這樣的大變動。
(註.以往也曾發生過類似整修,但當時還沒有小朋友,故配合暫搬)
問題:
1.想請問是否有相關條例,可以保障房客有權不配合非自願性修繕?
2.若仍必須暫時搬遷,依照比例扣租金是否為合理補償?
還是說房東應該要連搬遷費用、外部住宿費用一起負擔才是常態?
3.如果雙方鬧僵,此時房客決定中止租約是否有定型化契約保障?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