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 81 歲母親 無工作能力,於 去年 11 月遭人毆打,導致 顱內出血,並緊急接受 開
顱手術清除血塊。至今已過約 3 個月,其身體狀況如下:
活動能力:從最初 完全臥床 到現在能在 攙扶下行走,但仍無法穩定步行。
進食狀況:仍需依賴 鼻胃管進食,無法自行進食。
語言表達:說話能力受影響,無法清楚完整表達。
如廁情況:仍需 依賴尿布,無法自行如廁。
由於即將收到 區公所調解會通知,對方有意 提出和解,但我無法預測母親的恢復狀況,
例如 半年後是否能夠自行行走、進食、如廁。此外,母親在 前年曾因小中風 被診斷為
血管型失智,且長期服用 抗凝血藥,這次的腦震盪是否會加重失智狀況 仍然不確定。
因此,我希望了解如何合理計算 和解金額,以確保能夠覆蓋 醫療費用、照護成本,以及
精神損害賠償。請問,應如何評估賠償金額,以確保母親的長期照護需求能夠獲得保障?
目前已有請律師先行撰稿假扣押聲請。
先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