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某地方版版主達成共識
準備提出"看板投票發起辦法" 增修該版相關版規
但重點來了
找不到"看板投票發起辦法" 詳細規則
該版版組也沒遇過
不曉得詳細實施的sop
上網輸入關鍵字
只能找到其他版轉述這條規則這樣
看板投票發起辦法:(2014/4/15 增訂)
若您對看板事務有建議,
在不違反現行站規與看板專用原則等情況下,得建議發起投票。
請提供可能投票主題、選項,並經發文與版友們、版務公開討論後,
獲十四位版友版友以上明確推文"認同"者,則舉辦之。
(沒有期間限制,但連署人數到達時請主動通知版務以利後續運作。
連署只列計認同票,不列計反對票。)
也找不到哪個版有詳細說明這條規則 > <
根據我解讀
假如我要發起
是不是就直接在該版發篇文
不必像罷免版主聯署要先到專版是嗎?
內容就寫要增修項目
然後只要獲得14位人士的明確認同
版主才可以發起投票這樣嗎?
還是說我方向根本錯誤了
這根本就個版的規定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