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mmbrz 指責台獨份子為下一個塔利班,塔利班為公認之恐怖分子,視為侮辱性字眼,
違反板規第三條(四),警告乙次,再犯逕行水桶。
板規第三條(四)及解釋如下:
第三條(四)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解釋:
1.直接以髒話或各種汙辱字眼攻擊某位板友
Ex: XXX 我幹你娘。
XXX 你腦殘沒藥醫。
XXX 你馬英九。
2.若攻擊的對象為板上有某些特定立場或言論之板友則警告乙次。
Ex: 那群挺馬的現在還在挺,真是弱智腦殘。
空心菜就沒料呀,蘇光頭就光頭呀,那些白癡還挺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