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上
(三)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內地加強各領域的交流合作
香港回歸以來,中央政府把保持香港繁榮穩定作為國家整體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十五
”、“十一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鞏固和加強香港國際金融
、貿易、航運中心地位。“十二五”規劃綱要首次將涉港澳內容單獨成章,並進一步明確
香港在國家發展中的戰略地位,強調國家支持香港鞏固提升競爭力、支持香港培育新興產
業、深化內地與香港經濟合作。
(短評:簡單說中共提昇香港競爭力的做法就是跟中國合作)
——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內地深化經貿合作。CEPA及其補充協議的實施,有力消除香港
與內地在貿易、投資等方面的制度性障礙,深化了兩地經貿關係,拓寬了兩地合作領域,
實現了兩地互利共贏。目前,內地是香港最大的貿易夥伴。2013年,據香港統計,香港與
內地的貿易額38913億港元,比1997年增長2.49倍,佔香港對外貿易總額的51.1%。同時,
香港是內地最重要的貿易夥伴和主要出口市場之一。香港還是內地最大的境外融資中心。
截至2013年底,在香港上市的內地企業797家,佔香港上市公司總數的48.5%;在香港上市
的內地企業總市值13.7萬億港元,佔香港股市總市值的56.9%。此外,內地與香港還互為
外來直接投資的最大來源地。截至2013年底,內地對香港直接投資超過3588億美元,佔內
地對外直接投資總額的近六成;內地累計批准港商投資項目近36萬個,實際使用港資累計
6656.7億美元,佔內地累計吸收境外投資的47.7%。
(短評:香港依存完全傾向中國,投資也倚賴中國,如果現在中國抽根,
香港能活嗎?)
——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內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是廣東省加強區域合作。中央
政府批准設立粵港合作聯席會議、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批准實施《珠江三角洲
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橫琴總體發展規劃》、《前海深港現代服
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廣州南沙新區發展規劃》,批准廣東省與香港特別行政區
簽署《粵港合作框架協議》,明確粵港合作的重點領域,構建珠海橫琴新區、深圳前海深
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廣州南沙新區三大合作平臺,促進粵港兩地共同打造更具綜合競爭
力的世界級城市群和世界先進製造業、先進服務業基地。還批准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北京市
、上海市建立區域合作機制,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內地設立辦事機構。香港特別行
政區政府除在北京設立辦事處外,還先後在廣州、上海、成都、武漢設立經濟貿易辦事處
,在深圳、重慶、福州設立聯絡處,促進了香港與內地有關地方的經貿合作以及其他方面
的交流。
(短評:大陸的大陸十二五規劃綱要也充分敘述,台灣未來即面對福建,
這就是服貿中福建的由來。)
——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內地跨境基礎設施建設和人員、貨物通關便利化。深圳灣公路
大橋於2007年建成通車,成為內地與香港間第4條陸路通道。2009年開工、預計2016年建
成的港珠澳大橋,東接香港、西接珠海和澳門,將成為連接珠江東西兩岸新的公路運輸通
道。廣深港高速鐵路全線建成通車後,香港將與全國高速鐵路網對接。內地與香港的所有
水、陸貨運口岸均已實現查驗結果完全互認。2013年內地訪港旅客4075萬人次,比1997年
增長16.3倍。香港同胞進入內地人數也從1997年的3977萬人次增至2013年的7688萬人次。
——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內地加強教育、科技、文化等領域交流合作。支持香港與內地
高校開展跨地招收學生;支持香港與內地高校合作辦學;支持兩地教師、學生開展交流。
支持香港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香港科技園等建立國家重點實驗室夥伴實驗室、國家工程
技術研究中心香港分中心和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支持香港高校在深圳設立研究院;
支持香港科技工作者和機構申請國家科技研發項目、推動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向香港開放。
2005年,內地與香港簽署《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更緊密文化關係安排協議書》,在文化
保育、產業發展和交流等方面展開全面合作。支持香港、澳門與廣東共同申報並成功將粵
劇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支持香港西貢地質公園成
功申報為世界地質公園;支持香港與內地合拍電影,自CEPA簽署以來香港與內地合拍影片
共322部,佔內地與境外合拍影片總量的70%。支持兩地在體育人才交流、培養、訓練等方
面展開闔作,邀請香港運動員參加全國運動會等賽事。支持香港與內地在中醫中藥發展、
醫療衛生管理、傳染病疫情通報和防治,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通報和緊急合作等方面開
展交流合作。
——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建立交流合作機制。香港特別行政區政
府與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建立了不同領域、不同層級的交流合作機制,協調、推進相關工作
。比如,設立CEPA聯合指導委員會,監督CEPA的執行並解決執行過程中的問題,擬定CEPA
內容的補充及修訂等;在出入境管理、海關、檢驗檢疫、金融、公共衛生、旅遊等領域建
立合作機制,相互溝通情況,共同處置突發事件,打擊違法行為等。此外,為加強對深圳
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廣州南沙新區、珠海橫琴新區開發建設的指導、協調和服務
,中央政府還建立了促進廣東前海南沙橫琴建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是成員單位之一。這些機制為促進香港與內地的互利合作、處理共同關注的區域發展和治
理問題發揮了積極作用。
(四)確保對香港基本生活物資的安全穩定供應
受自然環境限制,香港所需的淡水、蔬菜、肉禽等基本生活物資主要由內地供應。自20世
紀60年代初內地開通供應香港鮮活冷凍商品的“三趟快車”並建設東深供水工程以來,中
央政府和有關地方全力保障對香港食品、農副產品、水、電、天然氣等的供應。截至2013
年底,香港市場活豬95%、活牛100%、活雞33%、河鮮產品100%、蔬菜90%、麵粉70%以上由
內地供應,供港食品合格率一直保持在較高水準。2013年,廣東按照與香港新修訂的協議
對香港供應淡水6.06億立方米。自1994年起,大亞灣核電站向香港供電,每年供電量佔全
港電力總消耗的四分之一。2013年,內地向香港供應天然氣25.31億立方米。
(短評:表面說尊重香港自由發展,但上面一堆政策都是加強內地結合?!?!?!)
●五、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政策
“一國兩制”是一項開創性事業,對中央來說是治國理政的重大課題,對香港和香港同胞
來說是重大歷史轉折。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各項事業取得全面進步的同時,“一國兩制”在
香港的實踐也遇到了新情況新問題,香港社會還有一些人沒有完全適應這一重大歷史轉折
,特別是對“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和基本法有模糊認識和片面理解。目前香港出現的一些
在經濟社會和政制發展問題上的不正確觀點都與此有關。因此,要把“一國兩制”在香港
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繼續推向前進,必須從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
繁榮穩定的根本宗旨出發,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把堅持一國原則
和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權力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發揮祖國內地堅強後盾作
用和提高香港自身競爭力有機結合起來,任何時候都不能偏廢。
(短評:什麼是共產黨式跳針?這個就是)
(一)全面準確把握“一國兩制”的含義
“一國兩制”是一個完整的概念。“一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香港特別行政區是
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單一制
國家,中央政府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內的所有地方行政區域擁有全面管治權。香港特
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不是固有的,其唯一來源是中央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的高度
自治權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權,而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務管理權。高度自治權的限度
在於中央授予多少權力,香港特別行政區就享有多少權力,不存在“剩餘權力”。同時,
憲法明確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是社會主義制度,並規定了國家的基本制度、領導核心和指
導思想等制度和原則。堅持一國原則,最根本的是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尊
重國家實行的根本制度以及其他制度和原則。
(短評:再次提醒!朕給,故港有)
“兩制”是指在“一國”之內,國家主體實行社會主義制度,香港等某些區域實行資本主
義制度。“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並統
一於“一國”之內。“一國”之內的“兩制”並非等量齊觀,國家的主體必須實行社會主
義制度,是不會改變的。在這個前提下,從實際出發,充分照顧到香港等某些區域的歷史
和現實情況,允許其保持資本主義制度長期不變。因此,國家主體堅持社會主義制度,是
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保持繁榮穩定的前提和保障。香港繼續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
,依照基本法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必須在堅持一國原則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國
家主體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特別是尊重國家實行的政治體制以及其他制度和原則。內地
在堅持社會主義制度的同時,要尊重和包容香港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還可以借鑒香港在
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成功經驗。在“一國”之內,“兩種制度”只有相互尊重,
相互借鑒,才能和諧並存,共同發展。
(二)堅決維護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權威
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在包括
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範圍內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香
港基本法是根據憲法制定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制度的基本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具
有憲制性法律地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制度和政策均以香港基本法的規定為依據;香港特
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香港基本法相抵觸。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
立法、司法行為都必須符合香港基本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個人以及一切組織和團體都
必須以香港基本法為活動準則。同時,香港基本法作為全國性法律,在全國範圍內適用。
全面把握、整體理解香港基本法的各項規定。香港基本法的所有規定都是香港特別行政區
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條文之間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聯繫的,必須把香港基本法的每個
條文放在整體規定中來理解,放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制度體系中來把握。香港基本法實施的
實踐說明,孤立地理解香港基本法的個別條文,強調一個方面而忽略另一個方面,就會產
生歧義甚至認識上的偏差,香港基本法的實施就會受到嚴重衝擊;全面地理解香港基本法
的各項規定,就會看到特別行政區制度的各個組成部分共同構成有機整體,對香港居民的
基本權利和自由、對香港的繁榮穩定發揮著保障作用。
(短評:未來的台灣:中華民國憲法=>小改換名字=>台灣特區基本法,
位階:中國憲法>台灣特區基本法>台灣特區體制與法律)
尊重和維護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的修改權和解釋權。香港基本法規定,香港
基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改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
基本法同時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可對基本法中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
圍內的條款自行解釋,也可對其他條款解釋。這種解釋權來源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授權。
如果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需要對香港基本法關於中央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
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進行解釋,而該條款的解釋又影響到案件的判決,在對該案
件作出不可上訴的終局判決前,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解
釋。如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解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引用該條款時,須以全國人大常
委會的解釋為準。這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是一致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基
本法解釋權是維護“一國兩制”和香港法治的應有之義,既是對特別行政區執行基本法的
監督,也是對特別行政區實行高度自治的保障。
(短評:中共保有解釋權利,是祖國的汕液保障,區民要惜福)
完善與香港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有利於更好地維護香港基本法的權威。香港基
本法實施以來,已經建立完善了一系列與之相關的制度和機制,包括在行政長官產生辦法
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改方面,確立了行政長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全國人大常
委會作出決定、立法會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的“五步曲”法
律程序;在基本法解釋方面,建立了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行政長官向國務院作出報
告並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以及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
等有關程序和工作機制;在特別行政區立法方面,明確了全國人大常委會處理特別行政區
法律備案的工作程序;在特別行政區與內地司法協助方面,達成了相互送達民商事司法文
書、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和部分民商事判決等一系列安排;在行政長官向中央政府負
責方面,形成了行政長官向中央述職的制度安排。隨著“一國兩制”實踐不斷發展,香港
基本法實施不斷深入,必然要求繼續完善與香港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特別是要
著眼香港的長治久安,把香港基本法規定的屬於中央的權力行使好,使中央與香港特別行
政區的關係切實納入法制化、規範化軌道運行。
(三)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
“港人治港”是有界限和標準的,這就是鄧小平所強調的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
治理香港。對國家效忠是從政者必須遵循的基本政治倫理。在“一國兩制”之下,包括行
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等在內的
治港者,肩負正確理解和貫徹執行香港基本法的重任,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
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職責。愛國是對治港者主體的基本政治要求。如果治港者不
是以愛國者為主體,或者說治港者主體不能效忠於國家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一國兩制”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就會偏離正確方向,不僅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難以得到切
實維護,而且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廣大港人的福祉也將受到威脅和損害。
(短評:不支持一國二制和基本法,就是不愛國,不愛國的港人沒資格治港)
愛國者治港也是具有法律依據的。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就是為了
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因此,香港基本法規定特別行政區
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主席及立法會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議員、終審
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都必須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
任;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
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
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必須就執行基本法向中央和特別行政區負責。這是體現國家主權
的需要,確保治港者主體效忠國家,並使其接受中央政府和香港社會的監督,切實對國家
、對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及香港居民負起責任。
(四)堅定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
作為特別行政區和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雙首長”,行政長官是香港貫徹落實“一國兩制”
方針政策和基本法的第一責任人。中央政府始終堅定不移地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
府依法施政,團結帶領香港社會各界人士集中精力發展經濟,切實有效改善民生,循序漸
進推進民主,包容共濟促進和諧。
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是廣大香港市民的共同願望,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解決社會矛盾、維
護大局穩定的重要基礎,是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的主要任務。當前,香港
正處於發展的關鍵時期,挑戰和機遇並存。香港需要抓住機遇,努力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
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鞏固和提升自身的競爭優勢,保持經濟社會平穩發展,增進香港
居民民生福祉。祖國內地始終是香港的堅強後盾。
中央政府繼續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循序漸進發展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
主政制。行政長官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
,立法會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這是中央政府作出的莊重承諾,並體現在香港基
本法的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中。中央政府真誠地支持香港的民主政制向前發
展。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制度必須符合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符合香港實際,兼
顧社會各階層利益,體現均衡參與的原則,有利於資本主義發展,特別是要符合香港特別
行政區作為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的法律地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
常委會有關決定的規定,經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人選必須是愛國愛港人士。只要香港社會
各界按照上述原則務實討論,凝聚共識,就一定能夠實現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部議員最終
由普選產生的目標。
香港是一個自由開放多元的社會,也是中外交融的國際商業都市。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不
僅符合香港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各方面以及外來投資者的共同利益,也是保持香港作為
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地位的重要條件。中央政府將繼續鼓勵和支持香港社會各界發
揚包容共濟、尊重法治、維護秩序的優良傳統,以國家的根本利益和香港的整體利益、長
遠利益為依歸,求同存異、互諒互助,在愛國愛港旗幟下實現最廣泛的團結,不斷鞏固社
會和諧穩定。
(五)繼續推動內地與香港交流合作
香港與內地日益緊密的交流合作,拓寬了香港與內地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道路。香港可
以充分利用內地廣闊的市場腹地和豐富的要素資源,把握國家快速發展的機遇,從中獲得
巨大的發展空間和不竭的發展動力。香港通過繼續鞏固、提升既有優勢,可以進一步發揮
作為國家引進外資、人才,吸收借鑒國際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的窗口作用,國家實施“走
出去”戰略的橋梁作用,對內地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助推作用,以及對內地創新經濟
社會管理方式的借鑒作用。
隨著香港與內地交往的密切,兩地民眾之間的相互了解逐漸加深,香港同胞對國家的認同
和向心力不斷增強。香港同胞更加關心國家發展,在積極參與國家現代化建設的同時,熱
心投入內地扶貧、教育、婦女兒童保護等公益事業。當內地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時,香港同
胞慷慨相助,大力支援搶險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與內地民眾共克時艱。這充分顯示出香
港同胞與內地民眾血濃於水的親情。
中央政府將繼續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內地有關地方建立更加密
切的工作聯繫,支持香港同胞與內地民眾開展更加緊密的交往,支持香港在國家全面深化
改革和對外開放中發揮獨特作用,推動香港與內地開展更加廣泛、深入的交流合作,齊心
協力建設中華民族共同家園。
●結束語
“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取得了舉世公認的成功。實踐充分證明,“一國
兩制”不僅是解決歷史遺留的香港問題的最佳方案,也是香港回歸後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
最佳制度安排。堅定不移地推進“一國兩制”事業,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華兒女
的共同願望,符合國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符合香港的整體和長遠利益,也符合外來投資者
的利益。
在繼續推進“一國兩制”事業的新征程上,既要堅持全面準確地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
方針政策,確保“一國兩制”實踐沿著正確的軌道前進,又要積極有效應對香港在發展中
面臨的困難和挑戰。面對內外經濟環境的深刻調整和變化,香港需要不斷提升競爭力;香
港長期積累的一些深層次矛盾日益突出,需要社會各界群策群力共同化解;香港與內地交
流合作不斷深入,需要加強彼此間的溝通協調,妥善處理民眾關切。同時,還要始終警惕
外部勢力利用香港干預中國內政的圖謀,防範和遏制極少數人勾結外部勢力干擾破壞“一
國兩制”在香港的實施。研究解決好這些問題,深化“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
踐,必將進一步彰顯“一國兩制”的強大生命力。
(短評:若對中開放後,若人民生活沒有好轉,那不是中國的問題,
是自己競爭力太差)
當前,全國人民正滿懷信心地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
國夢而努力奮鬥。不斷豐富和發展“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保持香港長期
繁榮穩定,是中國夢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
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中央政府將一如既往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
廣大香港同胞一道,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和香港基本法,進一步推動香港
特別行政區各項事業的發展。我們堅信,香港特別行政區必將繼續沿著“一國兩制”方針
和香港基本法的軌道穩步前進,與祖國內地共同開創中華民族更加美好的明天。
●附錄
(一)香港經濟社會發展有關情況
1.香港本地生產總值由1997年的1.37萬億港元增長至2013年的2.12萬億港元,年均實質增
長3.4%。
2.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政儲備由1997年底的4575億港元增長至2014年3月底的7557億港
元,增長65.2%。
3.香港外匯儲備由1997年底的928億美元增長至2013年底的3112億美元,增長了2.35倍。
4.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2013年數據,按購買力平價(PPP)計算,香港本地生產總值位
居全球第35位,人均本地生產總值位居全球第七位。
5.香港是重要的國際銀行中心,世界排名前100位的銀行中有73家在香港營業。
6.香港是亞洲第二大和全球第六大證券市場,2013年底香港股市總市值達24.04萬億港元
,在香港進行的首次公開招股集資總額達1665億港元,居全球第二位。
7.香港是全球第五大外匯市場,2013年外匯市場日均成交額2746億美元。
8.根據世界經濟論壇2012年10月發佈的《2012年金融發展報告》,香港金融業發展指數位
居全球首位;在英國倫敦金融城公司2013年9月公佈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數”排名中,香
港位居全球第三位。
9.香港是全球第九大貿易經濟體。香港有約10萬家專業進出口公司,與世界上幾乎所有的
國家和地區保持貿易聯繫。
10.2013年香港對外商品貿易總額達7.62萬億港元,比1997年的3.07萬億港元增長1.48倍
。
11.香港是全球最重要的外來直接投資目的地之一。根據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2013年
世界投資報告》,香港在吸收外來直接投資方面位居全球第三位。截至2013年底,在香港
註冊的海外公司有9258家,比1997年底增加83%;截至2013年6月,外資駐港地區總部有
1379家,比1997年增加52.7%;截至2013年6月,外資駐港地區辦事處有2456家,比1997年
增加52.5%。
12.香港是全球最大的集裝箱運輸港口之一,2013年共處理標準集裝箱2228.8萬個,比
1997年增長52.9%。
13.香港是全球第四大船舶註冊中心,截至2013年底,在香港註冊的船舶有2327艘,總噸
位達8643萬噸。
14.香港國際機場是世界最繁忙的航空港之一,全球超過100家航空公司在此運營,客運量
位居全球第五位,貨運量多年高居全球首位,2013年航空貨運、客運量分別比1998年增長
1.53倍和1.18倍。
15.根據2013年“全球國際航運中心競爭力指數”,香港在660多個港口城市(區域)中排
在第三位。
16.香港特別行政區2014-2015財政年度用於教育的經常開支預算為671.3億港元,佔政府
經常開支總額的21.8%,教育總支出預算為753.7億港元,佔政府開支總額的18.3%,是政
府開支的第一大項目。2008-2009學年,香港已在公營學校實施十二年免費教育。
17.香港頒授本地學位的高等教育院校由回歸前的12所增加至17所,其中8所大學接受政府
財政資助。根據英國泰晤士高等教育研究機構公佈的2013年亞洲大學排行榜,香港大學、
香港科技大學進入前十名;2013-2014年世界大學排名中,香港大學名列第43位。
18.從2000年第二季度到2013年第三季度,香港擁有專上教育程度的就業人口占全部就業
人口的比重從23.7%提高到35.1%,其中,擁有大學學位的就業人口占全部就業人口比重從
14.5%提升至26%。反映基礎教育水準的“國際學生評估(PISA)”公佈2012年全球測試排
名,香港繼續名列前茅;在英國培生集團2012年公佈的全球教育系統排名中,香港位居全
球第三位。
19.2014-2015財政年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用於醫療服務的財政預算支出524億港元,
佔政府經常開支的17%。
20.截至2012年底,香港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共有病床3.55萬張。其中,90%以上的經費由政
府財政撥款的公營醫療系統現有包括38間公立醫院和醫療機構、48間專科門診及73間普通
科門診,共有6.4萬名僱員、2.7萬張病床,提供約佔全港九成的住院醫療服務和三成門診
醫療服務。
21.香港嬰兒夭折率由1997年的4?下降至2013年的1.6?,是全球嬰兒夭折率最低的地方之
一。2013年香港男性與女性的預期壽命分別為80.9歲及86.6歲,是全球預期壽命最高的地
方之一。
22.截至2013年6月,香港以中國政府代表團成員或其他適當身份參與以國家為單位參加的
共41個政府間國際組織相關活動,包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國際民用航空組織
、聯合國糧農組織、國際刑警組織等;參加不限主權國家參加的政府間國際組織37個,包
括世界貿易組織、亞太經濟合作組織、世界氣象組織等。香港以中國政府代表團成員身份
或其他適當身份參加有關國際會議1400多次,以“中國香港”名義參加不以國家為單位參
加的國際會議2萬餘次。
23.香港特別行政區平均每年接待外國政要和學術界、智庫等有影響人士來訪上百次。許
多國家的元首和政府首腦曾訪問香港或在香港出席國際會議。香港共舉辦或協辦國際會議
1000多次,包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年會、世界貿易組織第六次部長級會議、國
際電信聯盟世界電信展、國際海事組織外交大會、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區域研討會和亞洲太
平洋郵政聯盟執行理事會年會等。
24.香港特別行政區已與42個國家簽署互免簽證協議,150個國家和地區單方面給予特別行
政區護照持有人免簽或落地簽待遇。
25.香港特別行政區與67個國家簽署了民用航空運輸及民用航空運輸過境協定,與35個國
家和地區簽署了避免雙重徵稅協定,與17個國家簽署了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等,與30個國
家簽署了刑事司法協助協定,與19個國家簽署了移交逃犯協定,與13個國家簽署了移交被
判刑人協定。
26.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日內瓦、布魯塞爾、倫敦、多倫多、東京、新加坡、悉尼、華
盛頓、紐約、舊金山、柏林等地設立了11個駐外經濟貿易辦事處,促進香港與有關國家和
地區的經貿、投資利益及公共關係。
27.外國在香港協議設立的總領事館達66個、名譽領事73位。歐盟委員會、國際清算銀行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署、國際金融公司、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等
國際組織在香港設立了6個代表機構。
(二)內地與香港交流合作有關情況
1.內地是香港最大的貿易夥伴。據香港統計,2013年,香港與內地的貿易額達38913億港
元,比1997年增長2.49倍,佔香港對外貿易總額的51.1%。
2.香港是內地最重要的貿易夥伴和主要出口市場之一。據海關總署統計,2013年,內地對
香港出口額達3847.9億美元,佔內地出口總額的17.4%。
3.內地是香港外來直接投資的最大來源地。據香港統計,截至2013年底,內地對香港直接
投資超過3588億美元,佔內地對外直接投資總額的近六成。
4.香港是內地最大的外商直接投資來源地。據商務部統計,截至2013年底,內地累計批准
港商投資項目近36萬個,實際使用港資累計6656.7億美元,佔內地累計吸收境外投資的
47.7%。香港是內地最大的境外投資目的地和融資中心。截至2013年底,內地對香港非金
融類累計直接投資為3386.69億美元,佔內地對外非金融類累計直接投資存量總額的59%。
5.截至2013年底,在香港上市的內地企業達797家,佔香港上市公司總數的48.5%;在香港
上市的內地企業總市值達13.7萬億港元,佔香港股市總市值的56.9%。
6.2013年底,香港人民幣客戶存款及存證餘額達1.05萬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46%;人民
幣貸款餘額1156億元人民幣,未償還的人民幣債券餘額3100億元人民幣。
7.內地與香港科技合作委員會依託香港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香港科技園,分別建立了16
個國家重點實驗室夥伴實驗室、1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香港分中心和2個國家高新技術
產業化基地,支持香港高校在深圳設立研究院,推動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向香港開放。
8.2010年以來,香港科技工作者和機構已成功申請國家973計劃項目4項,獲得研發資助
1.6億元人民幣。
9.2013年12月,搭乘“嫦娥三號”月球探測器成功登月的“玉兔月球車”,使用了香港理
工大學專家研發的相機指向系統。
10.截至2013年底,香港共有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39人(包括外籍院士),
88位香港科學家作為主要人員分別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技發明
獎等44個國家科技獎項。
11.2012-2013學年,在香港高校就讀的內地學生約2.2萬人;截至2013年10月,在內地高
校就讀的香港學生逾1.4萬人。
12.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等分別與內
地高校聯合辦學或舉辦高等教育機構。廣東、北京、上海、浙江、福建等省(市)與香港
建立了400餘對姊妹學校。
13.2009年,香港、澳門與廣東共同申報並成功將粵劇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
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14.2011年9月,在中央政府支持下,香港西貢地質公園成功申報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可
的世界地質公園。
15.自CEPA簽署以來,香港與內地合拍影片共322部,佔內地與境外合拍影片總量的70%,
其中票房收入超過1億元人民幣的影片共有6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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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看完會很想吐,建議普通人不要輕易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