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選務人員報名到6/30 北市長/議員/里長

作者: gigaer (小寶)   2014-06-12 12:45:33
之前新聞有報過,這次直接貼出來一下,其他縣市的有找到再貼出來
除了直接去當選務人員外,大家也可以關注 Observers.監票者聯盟的行動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851891421506306/
103年三合一選舉選務工作啟動
鼓勵符合資格的本市市民共襄盛舉報名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http://www.ca.taipei.gov.tw/ct.asp?xitem=75958578&CtNode=38630&mp=102001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發布日期:2014-5-12
發稿單位:自治行政科
發稿日期:103年5月12日
聯 絡 人:鄭朝元科長
聯絡電話:27256228
  臺北市第6屆市長、第12屆市議員及第12屆里長選舉定於103年11月29日(星期六)上午8
時起至下午4時止舉行投票,依照臺北市選舉委員會頒定的「臺北市第6屆市長、第12屆議員
及第12屆里長選舉投開票所設置原則」,設置投開票所,以1里設1個投開票所,每所選舉人
數在1,500人以內為原則。選舉人數超過1,500人者,得增設1個投開票所,超過3,000人者,
得增設2個投開票所,本市本次選舉投開票所預估設置1,538所,投票當日約需2萬1,000工作
人力。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長黃呂錦茹表示,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民國83年11月29日【包
括當日】以前出生)的熱心公正人士均可報名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除可增加參與選務工
作經驗,體現民主的精神,且因本次選務工作辦理臺北市三合一選舉,故工作人員投票日津
貼,擔任主任管理員津貼為3,000元;主任監察員津貼為2,700元;管理員津貼為2,100元;
監察員津貼為1,700元,上開金額若經中央機關核定後即可於投開票日當日領取現金。
  黃呂錦茹說,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7條第2項規定,投票所工作人員申請在工作地
的投票所投票者,以其戶籍地及工作地在同一選舉區,即同一里為限。為保障工作人員的投
票權,各區公所於遴派工作人員時,會儘量將人員分派至與戶籍地屬同一里別的投開票所,
或儘量接近戶籍地的投開票所,以方便其投票。本市市民如有意願並符合以上資格者,敬請
於103年6月30日前直接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民政課索取相關報名資訊,各項工作人員的義務
福利請參附表。
松山區公所 8787-8787轉819  中正區公所 2341-6721轉251
南港區公所 2783-1343轉866 信義區公所 2723-9777轉801
大同區公所 2597-5323轉602 內湖區公所 2792-5828轉237
大安區公所 2351-1711轉8802 萬華區公所 2306-4468轉162
士林區公所 2882-6200轉6002 中山區公所 2503-1369轉581
文山區公所 2936-5522轉206 北投區公所 2891-2105轉225
義務
1.經報名登記後必須參加區公所舉辦的講習會才能正式擔任工作,參加講習者可憑通知函向
服務機關及學校辦理公假手續。
2.經遴選為工作人員者,須在投票日當天依規定時間至投開票所報到,有關投票、開票之工
作,將由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分配並指導之。
福利
1.講習費200元。
2.投票日午餐由主任管理員準備。
3.投票日津貼。(預估為擔任主任管理員3,000元;主任監察員2,700元;管理員2,100元;監
察員1,700元,上開金額尚待中央核定。)
4. 工作人員如係服務於機關學校,工作完成後可憑派令向單位申請補假1天(屆時須填具資
料卡事先取得機關學校同意參加,才可敘獎並申請補假。)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   2014-06-12 12:48:00
支持, 借轉
作者: gigaer (小寶)   2014-06-12 13:02:00
其他縣市的找不太到 有的只是開放給老師校內報名 有前輩知道這事情是什麼情況嗎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4-06-12 13:06:00
如果投開票所設置在校內就優先讓老師申請的樣子
作者: wyytwo (平安喜樂)   2014-06-12 15:21:00
要監督電腦被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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