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文欽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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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0日晚間,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警備隊隊長許傳灶帶隊至平鎮市「黑貓
KTV酒店」臨檢,在場喝花酒的羅文欽阻止臨檢,羅文欽一把揪住許傳灶的衣領、扯掉配
件,抓傷許傳灶的頸部,並以六字髒話辱罵許傳灶。2014年2月23日早上,許傳灶向桃園
地檢署控告羅文欽妨害公務、傷害、恐嚇、妨害名譽等罪名;羅文欽則否認上有女陪侍的
酒店,宣稱是接受選民邀約餐敘,可能酒後失言,願意致歉,但否認毆警;羅文欽還說,
若未來證實他無罪,他將控告許傳灶誣告[2]。事後羅文欽服務處收到大量支持花籃[3]。
2014年3月5日,桃園地檢署依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傷害等罪名將羅文欽提起公訴,請
求法院從重量刑[4]。2014年3月14日,民進黨中評會開會,決議將羅文欽除名[5]。2014
年5月26日,民進黨立法委員段宜康在facebook表示,羅文欽被開除黨籍後向民進黨仲裁
委員會申訴,民進黨仲裁委員會將該案發回中評會再議;本日下午,中評會原本要開會討
論此案,卻因出席人數不足而流會(中評委11人只有5人出席,陳奕瑄、葉宜津、黃俊哲
、林世宗、陳怡珍、許錦構未出席),因此羅文欽仍保有黨籍[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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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這個黨真的會進步嗎?
大家說看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