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社論]「法理台獨」一定會實現,「事實港獨」將快速壯大

作者: SundayRose (森林)   2014-06-12 14:18:27
※ 引述《focus0918 (凝)》之銘言:
: 「法理台獨」一定會實現,「事實港獨」將快速壯大
: http://www.peoplenews.tw/news/8b9329e7-7546-4678-a75c-6ca5038fd9c9
: 民報/楊憲宏
: 針對國台辦記者會,總統府發言人馬瑋國表示,政府一向堅持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由
: 台灣2300萬人民共同決定台灣的未來。
: 馬瑋國表示,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前途應該由全台灣的人民、依據中華
: 民國憲法來決定。行政院陸委會也發布聲明指出,堅持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由台灣23
: 00萬人民共同決定,這是台灣社會的共識。
針對昨天↑↑↑總統府慢半拍的發言,轉一篇陳為廷的憲法小常識:
陳為廷
https://www.facebook.com/a102579/posts/866290900053730
【憲法小常識】
馬英九說:「要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由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共同決定台灣的未來。」
聽起來強硬,但強調「中華民國憲法架構」,實則暗留伏筆,
設下與中共眉來眼去的曖昧空間。
先來看一下1991年,首次修憲時,《憲法增修條文》明訂: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增修本憲法條文」;在增修條文第十一條,
則訂:「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
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隔年,再訂《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明訂: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
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
簡言之,現行的《憲法》架構,說明了兩件事:
一、這樣的《憲法》設計,是為「國家統一前」所需。
二、兩岸同屬一個中國。
「台灣」在《憲法》中,不過是個相對於「大陸地區」的「地區」。
這也是為何馬英九總在強調,我們是「一個中國,兩個地區」。
換言之,台灣不是個「國家」。
作者: leontj (leon￾ [D)   2014-06-12 14:20:00
所以要法理台獨
作者: dogkid (C'est la vie)   2014-06-12 14:32:00
另外可閱讀大法官釋字第 328 號 , 國土變更為政治問題 , 由
作者: kanjiya (貓豬豬)   2014-06-12 14:33:00
怎麼處理寄生在台灣的中華民國
作者: dogkid (C'est la vie)   2014-06-12 14:33:00
立法院提案進行相關後可決議變更 (因國代也廢除)體制內外夾擊吧, 老話一句 ~ 中國國民黨不倒, 台灣不會變更好. (額外呼籲, 大家不要自動省略幫中國黨的中國二字呀, 來自於中國跟共產黨沒二樣的中國國民黨 <--不必替其省略中國二字, 就是來自於中國的中國國民黨如此稱呼其全名就是了)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6-12 14:41:00
PRC是以繼承ROC之法理存在 臺灣脫出ROC才不會被吃豆腐
作者: siedust   2014-06-12 15:42:00
大推!馬英九那篇聲明稿怎麼看怎麼有問題!
作者: Gnome   2014-06-12 15:53:00
芙丸想要偷天換日啊XD 把ROC在台澎合理化
作者: onelove (一拉)   2014-06-12 16:14:00
以後要講髒話知道要說哪四個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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