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把臺灣和香港聯系起來,那我也說兩句,關于憲法,無非三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民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再加一個,中英聯合聲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我就不說了,反正你們也不想聽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正如,煩!停!所言,謝長廷背書,這是一中憲法
言下之意,兩岸屬于同一個國家,而這個國家,叫做中華民國
至于香港基本法,那是很清楚的,基本法第四十五條
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
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由 提名委員會 提名
有些人不喜歡基本法的,他們可以去看中英聯合聲明
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事情就是這個樣子,我完全理解有些人不喜歡憲法,喜歡沖撞挑戰
不過,違憲的人也要承擔違憲的政治后果,究竟有多少人打算違憲,這是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