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oyang (老楊)》之銘言:
: 小弟不是來戰的,但是有幾個問題覺得需要進一步釐清:
: 1 日華和約第四條是否有廢除馬關條約?該條是否包括臺灣主權之處理?
: 條約各款是否有優先級之說?
因為臺澎主權在舊金山和約中已有特別處理,
即使馬關條約真被廢除,
條約中關於移轉臺澎主權給日本的部分也會因為臺北和約承認舊金山和約的特別處理,
而被排除在馬關條約失效範圍之外。
不過臺北和約第四條產生的效力是「廢止」,
也就是承認之前所簽訂的條約是有效的,只是往後不再產生效力。
而像臺澎移轉領土主權的部分,
由於當初是依照有效的條約移轉,
所以已經有效移轉給日本,
並不會因原條約事後被廢止就導致領土移轉失去效力。
之後若要再變動日本手中的臺澎主權,
就必須由日本另行以訂定條約的方式處理,
而日本做的就是在舊金山和約裡放棄對臺澎的權利,
而未指定主權移轉對象。
: 2 中日聯合聲明是否證明日本廢除了日華和約?
: 但是其第三條「日本政府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
: 而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為「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
: 開羅宣言又有「日本在中國所竊取之領土,如滿洲臺澎列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 和臺灣主權有關否?可以認為此時日本並無臺灣主權所以無所謂處置,
: 那是否又回到問題1去了?
這部分我前面說過了,
開羅宣言裡關於臺澎歸還中華民國的部分已經在舊金山和約中被刻意修改,
所以即使日本堅持遵循波茲坦公告第八條,然後延伸到開羅宣言,
臺澎主權也不會因此被解釋為應歸還給中華民國。
另外,一樣,日本是廢止台北和約,
所以該和約之前所產生的「承認臺澎主權的特別處理」的效力仍舊存在。
: 3 若日本廢除日華條約,按照第一條,是否中國民國與日本還處於戰爭狀態?
日本是廢止臺北和約,這表示臺北和約當初是有效的,
所以臺北和約已經有效終止中華民國與日本間戰爭狀態,
其終戰效果並不會因為和約日後被廢止而消失。
: 4 臺澎主權之模糊和懸置,是否是美英出於遏制共產主義之結果?
: 在美英自己都遏制不了甚至英女王都為錢接客的當今,
: 臺灣聲明獨立主權能否受到國際承認?能否承受住中共的怒火?
: 還是只能一直這樣「保持現狀」並「等待機緣」?
臺澎主權今日的狀態確實是「資本與共產主義戰爭」下的產物。
臺灣聲明主權若想被國際承認,
至少法理上要把主張主權的範圍限制在臺澎而不及屬於中國領土的金馬,
否則在與中國仍有領土主權爭議的情況下,永遠都得不到國際承認。
至於中共的怒火,以目前的國際局勢演變來看,
全球政治版圖上出現中國包圍網是必然的結果。
是要繼續維持現狀,
讓有著終統憲法、高喊九二共識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搭一唱,
讓世界各國誤信臺澎是中國的一部份,
還是要讓全世界了解臺澎與中國根本不是同一掛,
就看臺澎民眾如何決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