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選舉 請冷靜一下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23 13:26:03
通常記名投票是要代議士對背後代表的選民負責。
但是一般看板不是採間接選舉,有何必要採記名投票?
板友都直接對自己的良心與偏好負責,根本沒有記名的必要。
並不有義務讓他人知道自己的選擇。
反而記名投票,雙方互相認定派系(但其實可能沒有),
若是形成不必要的板務糾紛甚至干涉到討論風氣,這樣是一大傷害。
相反的板友名單是比較可行的方式,看是要如何設定投票名單的門檻。
※ 引述《timshan (仲軒)》之銘言:
: ***********************
: 我最後有一個問題想問,投票結果是否能公布投票ID?
: 如果可以的話我認為板規還應該要加上一條:
: 發動分身參與投票者,永久水桶慢走不送!
: ***********************
: 補充:
: 剛才看到有人發文說選完要求公佈 IP ID 是不民主的
: 我得說這種想法並不正確,投票本來就有記名與不記名兩種
: 兩種都是民主政治的作法,只要事先約定就好。
: 不然為什麼立法院投票你通常可以知道哪個委員支持哪項提案沒有跑票?
: 現在問題應該是投票結果公布的時候,技術上是否能公布ID,批踢踢沒這功能的話
: 講再多也只是講爽的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6-23 13:26:00
有辦法照板友名單決定誰可以投票?
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4-06-23 13:27:00
技術問題
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4-06-23 13:27:00
這樣的結果只會造成分身大戰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4-06-23 13:30:00
我認為有無必要、義務這點可以討論,這是共識問題。以板務選舉來講這兩個點有爭論空間,但重大議題而言,具名連署本來就很正常。ex.公投、各大議題表態。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6-23 13:31:00
我也認為不該公開 至少這次的選舉不該 不公平
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4-06-23 13:33:00
連署看板、罷免版主都能公開了 為什麼選舉版主不行?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6-23 13:33:00
ptt允許重複註冊這政策本身就頗ㄏ了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4-06-23 13:33:00
這是可以討論的議題,以形成共識為目的來討論吧~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3 13:34:00
PTT有禁止兩個以上的分身喔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4-06-23 13:35:00
@greedypeople 沒有,並沒有禁止分身這回事。目前上限是五個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3 13:35:00
疑? 改了喔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6-23 13:35:00
ptt沒禁止分身 允許五個 五個咧! 你說有沒有頗ㄏ
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4-06-23 13:35:00
#5IW8rjT6 (ID_Multi) 是五個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6-23 13:36:00
印象中是禁不能共用?
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4-06-23 13:36:00
恩恩 禁止共用帳號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6-23 13:37:00
什麼人會用到五個帳號? 站方真的不知道在想什麼
作者: tg9456 (寶寶藻)   2014-06-23 13:39:00
我的看法同這篇!希望板主參考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3 13:41:00
問題是假如真的是有組織來亂 哪個會不申請版友名單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4-06-23 13:41:00
為什麼可以有五個帳號,那大家都去養分身不就好了
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4-06-23 13:42:00
在同一個版用分身鬧版是很嚴重的問題,這樣會導致分身被砍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3 13:42:00
我認為這樣完全沒有解決任何問題
作者: IbarakiKasen (非洲扇feat.EU)   2014-06-23 13:43:00
分身表示哀傷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3 13:44:00
既然他們之前會願意去各版洗文章數 我們也沒皮條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6-23 13:45:00
用板友名單的話希望水桶期間也可以投 因為我超容易被桶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3 13:45:00
那可以合理判斷他們一定也會來洗版友名單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6-23 13:49:00
板友名單當然要審核的 像拎北就沒有疑慮 連身分id都沒有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3 13:50:00
審核 怎麼審核?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6-23 13:50:00
只有臭俗辣和要做壞事才不同id換來換去在用
作者: yichenglee (掰咖一個月當四年殭屍)   2014-06-23 13:51:00
非固定IP表示難過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3 13:51:00
再來版友名單制 你連要拉外援都不可能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6-23 13:52:00
大部分人上網都是非固定ip 固定ip要另外申請
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4-06-23 13:52:00
罷免版主都可以記名投票了,選舉版主不行的理由何在?
作者: kenshin (劍心)   2014-06-23 13:53:00
公布IP意義不大吧 VPN 浮動IP 遠端 換地方上網 輕鬆解決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3 13:53:00
今天我們要處理的是 有可能的 有組織計畫的針對性攻擊 那完全不是隨便弄的版友名單可以解決的真要這樣搞還不如乾脆提高上站次數限制更直接反正你擺明是要針對投票權去限制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6-23 13:55:00
提高上站次數? 呵呵 那些支那慣犯很多比你資深喔 XD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3 13:55:00
那就我看來 上站次數總比可以隨便洗的版友名單可靠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3:56:00
這次投票這麼血淋淋的例子都擺在眼前了...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6-23 13:56:00
ptt被支那入侵已經不是這一兩年的事 相當久了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3 13:57:00
那些支那慣犯不會拿老ID開玩笑的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3:57:00
民主的遊戲規則也要參與者不鑽漏洞呀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3:58:00
可以不要再以為對方都會乖乖的照民主規則玩嗎...?
作者: timshan (仲軒)   2014-06-23 13:59:00
不是擋分身,是擋免洗ID:這種申請時都沒填信箱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3 13:59:00
我個人覺得 記名>上站次數>版友名單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6-23 14:00:00
支那人從來不跟你開玩笑 別把他們想low了 他們很認真你改版有名單制度 他就申請板友名單 不跟你搞笑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3 14:01:00
所以啦 你覺的那些免洗ID會不會填版友名單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4:03:00
不欲表態那就是無意見呀 那無意見就不要投呀 這麼簡單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6-23 14:03:00
支那很少免洗id的 大部分被抓到都是蠢鄉民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3 14:04:00
我不認為表不表態是什大問題 但是確實效果也有限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4:05:00
贊成反對無意見 就三個呀 那有什麼我贊成但又不太想說出來我就說這次這麼血淋淋的例子擺在眼前了投票的行為不需為他人負責 這句話你自己對照這次投票看看高道德高標準支持一人一票 但就是有人給你玩一人很多票呀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4-06-23 14:13:00
抱歉首噓,網路投票有先天缺陷,查IP勉強對上身份證ID意義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4-06-23 14:14:00
我覺得以列出選項與偏好優先。如果共識是要承認這個票數結果我覺得是合理解,版友名單也行。反正列出來來討論來選。先列出各選項、優劣,再來討論各個選項的優缺點。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4:15:00
所以到底是投票行為被檢視重要 還是公正的投票結果比較重要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6-23 14:15:00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4-06-23 14:16:00
@arbwen 都很重要,必要時也可以採代議制度。但就是要討論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4:16:00
我們是要解決問題呀 公正的投票結果比較重要吧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6-23 14:17:00
過程和結果 還有結果可能引發的結果也很重要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4-06-23 14:19:00
btw ptt 程序其實也沒有那麼民主,以建立看板為例就是具名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4:19:00
你講的是真實選舉有露臉露選票的情形 這是網路選舉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4:26:00
@TonyQ 我上面那句是回應原PO補充文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4-06-23 14:28:00
我知道啊 我也是接著回啊 我也認同程序是該被探討的XD@uka123ily 不,我要說的是以你的標準檢視站方就是不民主。
作者: undeadmask (臭起司)   2014-06-23 14:31:00
既然目的是避免灌票跟分身投票 具名只是其中一種辦法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4-06-23 14:31:00
而我很認同你這個檢視啊。只是在說明這個技術上的現況而已。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4:34:00
...公民覺醒...不是公民龜縮好嗎?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3 14:35:00
其實我不覺得具名跟民主有何關係耶 反而跟不願負責有關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4-06-23 14:35:00
@greedypeople 關係在 uka123ily 的關係有寫到啊,具名造成
作者: Felix76116 (Just go ahead)   2014-06-23 14:35:00
一人一票很民主 這OK 但是一人好幾十百票 這還民主???這本來就是網路投票 不記名的盲點了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4:36:00
這樣跟對岸因為害怕當局不敢討論封鎖議題有什麼差別?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3 14:37:00
造成派系? 民主制度自然會造成派系啊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4-06-23 14:37:00
潛在的(額外)派系問題與可能的投票隱私揭露。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4-06-23 14:38:00
@uka123ily 你沒直接說,以這標準檢視就是站方程序不民主啊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4:38:00
因為害怕被貼標籤所以要有保護傘才願意出來發聲?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3 14:38:00
我覺得原PO那個說法才是根本在否定民主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3 14:41:00
具名最大的問題在怕秋後算帳你我他有紀錄的發言那麼多了 真有那天還怕算不到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4-06-23 14:43:00
不過我覺得這些原則還是值得討論啦。不應該直接否決就是把選項列出來 逐一篩選,挑一個最能接受的。不然一直喊當選無效也很麻煩。現在真正的問題是 bbs 上的技術門檻啊...不純是要不要民主
作者: highwayshih (ZAMBAYA)   2014-06-23 14:52:00
多帳搞一人多票早就違反平等原則啦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3 14:56:00
實際上是 普及 平等 直接 不記名現在的問題在這些原則似乎必然會衝突假如你有完美的解套 歡迎提供不然我不覺得不記名的順位應該在其他前面版友名單首先違反普及平等公平性方面可以說根本組止不了灌票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5:02:00
板友名單要不要被審查 審查通過的名單算不算被貼標籤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3 15:02:00
所以我完全不覺得那是好方法就回答我一個問題就好 假如有人請了個分身 他會不會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5:03:00
你的想法跟你的提案有衝突.....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3 15:03:00
在多花一分鐘填版友名單連問題都沒解決反而破壞其他原則的方法 我無法認同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5:04:00
又或是有人大量收購板友名單的帳號怎麼辦?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3 15:07:00
那文章數版主自己都說人家已經在灌了就剩上站次數 既然這樣就不用脫褲子放屁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5:08:00
標籤就公民板板友呀 跟八卦板板友 政黑板板友 一樣呀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3 15:08:00
直接限上站次數 犧牲普及直接來成全你的不記名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5:09:00
還搞個名單更方便 連google都省了
作者: Felix76116 (Just go ahead)   2014-06-23 15:09:00
看來你不知道 有人在收購PTT帳號呢~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5:15:00
在PTT上,每個人本來就都是匿名的啊!彼此都不知道彼此是誰!
作者: Felix76116 (Just go ahead)   2014-06-23 15:21:00
我覺得大家可以無視這一篇了 ^.<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5:25:00
原PO的文章一直是這個論調 很重視人權 至少他立場堅定..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4-06-23 15:25:00
我覺得大家還是要尊重各種意見啦...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6-23 15:25:00
幫補血~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5:26:00
再問 如果以這板友名單才具有投票權 那發文章 推噓文呢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14-06-23 15:27:00
具名有差嗎?反正又非真名,二來,反對意見都被打成黨工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5:28:00
這板友名單會不會變權貴階級? 我們要另板成立賤解了嗎?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14-06-23 15:28:00
,影藏意向有何意義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5:31:00
大家幫忙想問題呀 如果我們真要搞個名單 那要先模擬狀況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5:31:00
使用匿名的ID,然後再針對ID隱藏投票的意向根本毫無意義!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4-06-23 15:32:00
其實我覺得真正的問題是版友投票要怎麼進行。目前投票是沒辦法作到僅限板友的,可能方案我想到有幾個:(站內系統部份) 開新看板隱板只讓這群人進入投票(要經小組長同意,有點搞剛。而且也有點浪費。XD)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5:34:00
對 僅限板友要怎麼投票?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4-06-23 15:35:00
2. 看板投票期間唯讀只給可投票版友進出 (這我想......)
作者: diefishfish   2014-06-23 15:35:00
這裡贏了 總統大選繼續輸到脫褲 也是等於零
作者: diefishfish   2014-06-23 15:36:00
我真不懂某些顏色很在意網路的風向意義何在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5:36:00
具名投票讓「買票」更直接且有效。 ←不適用ptt吧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4-06-23 15:37:00
btw 我也是傾向維持原案啦...頂多提高門檻就行了
作者: diefishfish   2014-06-23 15:37:00
網路風向準 PTT風向準 2008年總統叫謝長廷 2012是空
作者: Felix76116 (Just go ahead)   2014-06-23 15:37:00
跟人家道歉要署名好嗎 你也會怕被灑豆姨告啊
作者: Django (Cython)   2014-06-23 15:38:00
(哈欠)不知道年底要輸到脫褲的是誰
作者: diefishfish   2014-06-23 15:39:00
選前ptt喊得很爽 以為全台瘋迷空心英 選出來xddddddd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5:39:00
現在是選板主..可以弄清楚再推文嗎?選總統還有兩年喔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6-23 15:40:00
這版因人廢言的程度也不低,具名投票是想方便某些人進行批鬥嗎?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5:45:00
@原PO 上一句是對diefishfish說的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4-06-23 15:47:00
@uka123ily 哦 剛找了一下是我漏了一個功能 i > o 有得設定不過看起來是開始投票之後就沒辦法改了。
作者: dayaer (Tayaer)   2014-06-23 15:48:00
一人多票的確是個很大的致命點,在網軍大舉入侵,不可不慎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5:49:00
板主日前有預感KMT要拿下PTT,倘若不具名,作票根本易如反掌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4-06-23 15:56:00
難道不是為了看是哪個政府機構投票的嗎XD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5:57:00
文章代碼(AID): #1JfjOyh5 文章編號:8468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4-06-23 15:57:00
我是認為看板板務管理制度上就不可能完全民主 so ...:Q在這個前提底下我們只能作到技術上滿足最多人的民主程度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5:57:00
.....這次投票的結果不就是民主制度嗎...有約束什麼東西?板旨就不民主了呀 ....完全民主不會照成世界大同 完全民主也不是什麼萬靈丹...造才對..打錯字完全民主跟部份民主不同 板主有一篇寫的蠻詳細的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6:07:00
美其名是完全民主只能掛嘴邊,實為穿著華麗色彩的糖衣毒藥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6:07:00
不是不採用民主 而是不能完全民主 那版規有一條普世價值的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6-23 16:08:00
推可以廢了,一堆人還想從制度下手,連政黑都沒這麼誇張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6:08:00
網路只具匿名,匿名卻還要隱匿投票意向,只是為了方便作票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6:08:00
違反普世價值的那一條 就算反民主呀 這又要扯到言論自由了所以不是不考慮民主呀 你上面補充文說的不是我的意思我們可以回到選板主的問題討論怎麼解決嗎? 感覺扯遠了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6-23 16:19:00
我感覺這輪子越轉越快,快停不住了。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6:21:00
我也不懂一個小小的板主選舉為什麼要亂搞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6:22:00
so網路只具匿名,匿名卻還要隱匿投票意向,只是為了方便作票美其名是為了民主,公布匿名的ID,公布IP竟然也可以扯到民主其他一堆板大概都不民主了,臺灣一堆論壇也是不民主了,笑話我說的是不具名的網路ID,不要東拉西扯ptt的ID本身就是匿名性的,加油好嗎?
作者: dayaer (Tayaer)   2014-06-23 16:29:00
欲防之弊危及本板是否正常運作,而記名仍維一定暱名性。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6:35:00
你根本狀況外!恰恰相反!不記名買票才是最容易進行的!對有心之士而言,要用買下的票,買下本板這個小版面還不容易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6:41:00
花時間買票不如花時間創分身?反正投票不記名無限制?血淋淋的例子擺在眼前....(講第三次了)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6-23 16:43:00
血淋淋的例子?沒選上這件事?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6:43:00
與其說買票不如說買帳號~聞有一些登入次數驚人的價格不錯~聽聞養帳號的人很多~之前有一位大大他自稱養了50個~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6:47:00
這樣好了 如果你覺得你的想法好 就去發表一篇實踐吧如果沒大問題應該會獲得多數人支持及參加 去實踐吧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6:48:00
類似那個大大,養帳號的人很多!!如果不公布ID&IP,這些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6:49:00
你可以現在就去發表開始建立板友名單了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6:49:00
擁有大量帳號的使用者想要改變一個選舉結果.真的非常容易!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6:53:00
....阿你講的天花亂墜多好多好 最後不做是怎樣...?你就去發表一篇建立呀 然後開始讓大家報名 再大家抓分身呀這不就是你要的?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6-23 16:55:00
他不就說了他不好僭越......只能提供意見給版主裁決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6:56:00
還是我誤會了你 這個流程有那裡跟你想的不一樣嗎?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6:56:00
最好是不記名,你還能夠抓得到分身啦!根本「神之矛盾」!
作者: ckchi (飄)   2014-06-23 16:57:00
既然不記名抓不到分身,那公布投票ID似乎就沒必要了g大你自我矛盾了喔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6:59:00
那你就開個頭 用你的想法 去開始請板友報名 大家抓分身如果這個想法好 那可預期就很多人來報名被抓分身呀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7:00:00
不記名抓不到,公布ID和IP才有可能抓得到,這麼簡單的不懂?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7:00:00
這個流程有需要板主嗎?
作者: ckchi (飄)   2014-06-23 17:00:00
a大,問題是一般看板使用者沒有這個權力去建名單喔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6-23 17:00:00
IP?你想當資管會?
作者: ckchi (飄)   2014-06-23 17:02:00
@gaddafi 請問建立名單時抓分身 和 投票時抓分身 有何不同?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7:02:00
這不需要什麼權力呀 就開篇文章講想法 認同的就去報名呀這就是原PO的想法呀 還是我誤會了什麼?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6-23 17:03:00
他的想法是根本不應該這麼做,但是提出可行建議。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7:03:00
我現在覺得莫名的是 講了一堆 又不去試著做
作者: ckchi (飄)   2014-06-23 17:03:00
原PO去做了,但版主不用不就更搞笑?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6-23 17:04:00
他的建議是:「不要搞這種破壞民主原則的投票」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7:04:00
試水溫呀 我在這邊討論半天提了一堆問題他都不信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7:05:00
那就他自己去做做看就知道會不會獲得認同了呀
作者: ckchi (飄)   2014-06-23 17:05:00
他去哪辦一場重要投票當實驗?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7:06:00
c大,你不懂沒關係,你再問問你手中"矛與盾"!或許你就懂了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7:06:00
先從建立板友名單開始呀 這一步都做不到還要投什麼票
作者: ckchi (飄)   2014-06-23 17:13:00
既然你跳針這麼多次,請容我也跳針一次:「建立名單時具名抓分身」 和 「投票時具名抓分身」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7:13:00
PO者都說投票不記名了,事先建立的名單也根本沒有檢視用途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7:15:00
原PO都諸多理由不敢去試著做做看了 還要討論什麼?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7:15:00
我說「才可能抓得到」!請c大看清楚,好嗎?
作者: ckchi (飄)   2014-06-23 17:17:00
好吧,那為何前者「可能」抓得到,後者不行?多這兩個字無法改變你認為原PO的方法抓不到的事實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7:18:00
而且那些投票部隊的ID,平時根本不推文不發文,隱藏怎麼抓?
作者: ckchi (飄)   2014-06-23 17:19:00
投票不記名,但在決定「可餐與投票」名單時已記名了所以問題在「如何決定可投票名單」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7:20:00
唯有公布板內選舉結果同時公布ID&IP,"才有可能"抓得到分身一公布相信會看得到許許多多平時完全不討論各種議題的ID!
作者: ckchi (飄)   2014-06-23 17:22:00
而這個問題在你所提的「具名投票」一樣會遇到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7:26:00
如同俄羅斯人都曉得臺灣北市警局有個中正一分局一樣耍冏!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6-23 17:26:00
不討論的ID就算是分身?太武斷了吧?故意的?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7:27:00
笑話!具名會遇到,那不具名不是會遇到更多?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6-23 17:28:00
誰比誰"多"不要臆測,拿數據出來說話吧?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7:28:00
突然之間羅斯人變得都這麼瞭解臺灣台北市警局和中正1分局!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6-23 17:31:00
所以會比較多也是你的臆測嘛......真讓人桑心。我還以為會看到具名投票與不具名投票的實證研究。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7:32:00
問問俄羅斯人先吧!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6-23 17:34:00
原來如此,是用這種方式毀掉討論。我學起來。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7:35:00
實證是很多人都錯過了投票~但票數卻明顯比常駐人多2倍以上俄羅斯人比台北市民更瞭解中正一分局,難道不去先問問俄羅?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6-23 17:38:00
真的嗎?很多人是那些人?我還有看到潛水眾出面呢。常駐人數才准投票的話,就請版主建立版友名單吧。多兩倍不是應該開心嗎?有這麼多人會來關心這個板。你們在投票日比政黑的賭博人數都高呢wwww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7:40:00
看到很多新ID,也看到有很多板內ID好嗎?那些新ID哪來的不知可笑!這正是不合理之處!本板平時都沒人,到了板內選舉人突然爆多,虧你拿來說嘴XDDD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6-23 17:43:00
這樣啊,小圈圈決策。沒看過的必然是分身。懂了懂了。這麼拐彎抹角幹嘛?這樣說多清楚。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7:44:00
平時都沒人,到了板內選舉人突然爆多,這點你偏偏看不清嗎?我可沒說必然是分身~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6-23 17:45:00
人家常駐八卦又不常駐這裡,你當這裡很有人氣逆?好好,不是分身。只是你老大沒看過的必然做不得準。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7:46:00
本板常駐人口約200人上下,平時也不太常到400~500人~投票有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6-23 17:46:00
可以啦,別再澄清了,我都看不下去了。wwww你就死抓著"常駐",何不建立自介系統。只有自介的有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7:47:00
不少人錯過了投票,但總票數460票最好的應證!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6-23 17:47:00
投票權,沒有自介的沒有投票權。這樣就好啦。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6-23 17:56:00
......很多人、不少人、一堆人。看到鬼阿XDDDDDDDD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7:57:00
文章代碼(AID): #1JfwGc3T 文章編號:8519 你罵他們鬼嗎?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6-23 18:05:00
我懂了,三以上就算多wwwwwwwwww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8:07:00
如果你連小學生的算數都不會的話,還是繼續看國語日報腦補!原來最後就只是打打迷糊仗了~XDDDD原來就只有這樣~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6-23 18:07:00
哈哈哈,我頭上的帽子倒是不需要了,還你吧。
作者: gaddafi (格達費™迎未來 點亮臺灣)   2014-06-23 18:08:00
s大~加油好嗎?~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6-23 18:08:00
就問了你是那些人,你就說很多人有"多少"啊?好啦,我懂得,三以上算多。很多。火。棒棒。吃肉。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6-23 19:20:00
對某些人來說,最核心的價值與目的應該就是贏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9:30:00
說了一大堆...你到底覺不覺得這次投票結果不正常?如果你的答案是很正常 那我們就不用浪費時間討論了...我什麼時候有讓你以為我要主張規避程序?是這次投票有人鑽了程序的漏洞....程序有漏洞 看到沒?第二句更怪了 廢棄程序? 我沒這樣主張過喔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6-23 19:56:00
你不是就希望犧牲和廢棄不記名原則嗎?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19:59:00
@jushni 是跟我說嗎? 我的主張是多候選人 然後候選人審查@jushni 你說的應該是原原PO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6-23 20:00:00
不,我是說你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20:01:00
阿我就說我的主張是多候選人 然後候選人審查了呀..@@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6-23 20:02:00
你前面的推文是主張投票行為該被公開檢視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20:04:00
喔..不要斷章取意 你把你的補充文也放上來一起看我這句的意思是 這兩個相比 我覺得公正投票結果"比較"重要本意是我認為這次投票結果不正常 希望有公正的結果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6-23 20:11:00
是我看錯了這的確不是你的主張,但意思還是一樣啊就是為了結果可以廢棄程序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20:12:00
那你的本意是什麼?正當的程序? 現在的程序有問題呀@jushni 我沒有要"廢棄"程序....扯遠了 我只是要解決問題 理論什麼的有點打高空了至少板上現在兩個候選人了 事情的發展是正向的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6-23 20:17:00
原po回了 即便是程序的漏洞,也不該犧牲其他程序來填補你的意思不就是因為結果比較重要,所以程序是可以取捨的?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20:17:00
...那你有沒有想過你的板友名單算不算侵害秘密?不是只有投票喔 你推的板友名單 是不是加入就算是公民板友而不加入公民板友名單是不是就不能投票?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6-23 20:20:00
這跟投票行為的秘密原則無關,不要扯遠好嗎?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20:21:00
我的意思是 你理論這麼多 提案時有沒有想過跟自己理論衝突沒扯遠 照原PO的解釋方式 也是有人不想加入板友名單想投票那這算不算是侵害這些不想加入板友名單又想投票的權利?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6-23 20:26:00
投票意向仍舊是秘密而不被公開不過我是支持維持原狀的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20:30:00
這個問題值得你思考 其實事情走向已經跳脫我們討論範圍了我跟你討論這麼多篇了想告訴你的就是你的民主不見得是我的民主 更不見得是那些一人多票的民主他們不會照你的民主規則來玩 至少這次投票不會...你可以說一堆有道理有依據的理論 但他們不會理你的...btw 我也沒有主張具名投票...謝謝 請不要加在我頭上我也覺得莫名其妙...定義很"明確",派別有"差異"...←這是?我在這串推文就是覺得你的板友名單有問題呀事情發展已經跳脫我們討論範圍(講第三遍了) 所以 我們到底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6-23 20:51:00
原po你不要那麼專業好不好? 會讓人自慚形穢欸...
作者: arbwen ( )   2014-06-23 20:52:00
現在在爭什麼? 輸贏? 你對我錯? 你有理我無理?不如握手結束吧其實我還想回...XD 你最後這一段看起來就像是在說你講的才是真民主 我講的就不是民主..那你確定這樣民主嗎?好啦 不回了 握手結束吧XD好啦好啦 我怎麼可能說你很XX這種話 握手結束啦~~~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6-23 21:06:00
幫補到十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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