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rChen (vanilla tobacco)》之銘言:
: 在房內的不明人士拒絕接觸與表明身份的情況下,如果他們是恐怖分子,等搜索票到的
: 候飯店可能已經變成戰場或是已被炸彈夷平
你有沒有常識啊,持有炸彈槍械等管制物品本身就已經觸法
任何人都可以逮補,但你不能隨便懷疑那個人懷裡有手槍便要去逮補
至少也得有充份的跡像顯示才可
而且,你的這段言論跟本不是飯店據以破門的原因
影片裡顯示只是要他們出去,根本沒有搜身和搜查房間(在說他們也沒權利)
這段根本是你瞎掰的
警察也不認為他們是恐怖份子,如果警察如此認定的話
破門的會是警察,而不是保全
這些都是法律常識中基本中的基本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