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再吵和平協議
說實在,小弟我才疏學淺
和平協議到底是啥,我也不太知道
啥時會簽這個協議,我也不太清楚
但我只知道一件事
就是從以前到現在,中國只有跟一個地方簽過和平協議,那個地方叫做圖博,又稱做西藏
而且內容一樣是這十三條條款
而在簽完之後的兩年,千餘座佛寺經書古蹟等等全被毀盡
五百萬人,也就是三分之一的藏人因為抗爭而死亡
之後的逮捕、勞改、大躍進、文革更使死者達到了二分之一
要跟這樣一個政權,簽署同樣的和平協議,我看去死比較快
又更何況是跟一個殺佛的政權,在佛祖見證下簽署,那又更可笑
至於在做過這樣的事後,還可以不知悔改,甚至引以為傲,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各位五毛黨工8.4們,若是認為自己有理,那請來說明一下吧,我很期待妳們會說出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