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上一次投票的異常結果
因此大家對於如何防止灌票上提供了許多意見
讓我來講講一個比較不同的方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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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版的角度來看,做好候選人資格的把關會比對選舉人把關容易
之前講過,候選人的資格應該從幾個方面來進行限制:
1. 上站次數>1000 (總不能提高上站門檻的時候 版主自己低於上站門檻吧?)
2. 發文數>200 (此項沒過不會被站方同意)
3. 本版發文數>20 (不含新聞)
4. 退文數<1
5. 過去一年內,不得有被本版水桶的紀錄
上述條件都可以再討論,重要的是所有的候選人都必須通過版友連署才有被選舉權
至於連署的方式如下:
1. 開放連署時間共五日,以結算結果為連署結果。
2. 支持者必須超過三十五位。(詳細的票數可再討論)
3. 若反對者多於支持者,則連署失敗。
4. 連署記名表示替候選人的參選資格進行背書
5. 每位選舉人可對複數候選人進行連署
6. 候選人的連署須由版主發文且同時進行,否則連署無效。 (使用^V的功能)
這是我目前所想到的部分,其他就麻煩版友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