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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SES (說實話不行嗎???)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五分鐘帶你瞭解蜜月灣事件(剛錯刪QAQ)
時間: Thu Jul 10 00:11:13 2014
Q1:蜜月灣開發案是什麼,跟我有關嗎?
A1: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794449
有看過海角七號嗎?那你就知道原本屬於大家的海灘被財團圍起來有多堵爛。
Q2:為什麼他們說陳定南當時花兩天就擋起來,現任的林縣長卻沒辦法?
A2:民國80年之前,該地屬大溪風景特定區都市計畫,權責在縣府。民國80年後該地改為
東北角國家風景特定區都市計畫,都市計畫權責在內政部,開發案審查在交通部觀光局東
北角風管處,環評權歸屬在環保署,權責均歸中央。沒想到此案就伺機而動,林縣長(時
任羅東鎮長)當時政見就是希望請東北角風管處另起計畫,不要私有化,並以此為政見(Q3
詳)。
Q3:可是林縣長2009年的文宣有提到要重啟蜜月灣開發計劃呀?
A3: 早在2000年第一階段環評的時候,環保署的結論就是「應該調整開發建築配置,台
二省道以東不應有建築物,以確保海岸的公共性及民眾親水權利」,就是這個要求才能呼
應「串聯整個海岸活動的連貫」。而2009年開發單位(羅許建設)不願意接受環保署環境影
響評估委員會的海岸公共化決議要求,甚且針對環評委員會的「附帶條件通過-應確保海
岸公共性及民眾親水」決議,提起行政訴訟,當時林聰賢縣長(時任羅東鎮長)對於司法爭
訟結果如何無法掌握,並且有疑慮,所以林縣長2009年時喊的重新啓動是請風管處另起計
劃,並從頭到尾堅持海岸公共化,絕對不是財團專有獨享的私有財。
Q4:那現在林縣長的意見是?
A4: http://0rz.tw/i5dGw
宜蘭縣長林聰賢稍早在臉書po文,直呼:「海岸屬公共財,應為全民所有!」強調:「堅
決反對本案開發,就算中央要放水,縣府也會嚴格把關,絕不會讓『蜜月灣』成為『美麗
灣翻版』!」
Q5:羅許建設的背景是?
A5: 請見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045833,啊!對了,
今年某位縣長參選人有家人也在博愛醫院中擔任要職(好像是副院長),大家也可以透過她
向羅許建設表達反對的聲音噢!口口聲聲說健康宜蘭,總得拿出行動來證明吧!
剛剛不小心刪掉 順便補充 請大家多多分享
選舉到了 真的很不齒老K黨工一直想推給現任縣長這種濫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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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林縣長守不守得住...一想到美麗灣現在的慘狀,
希望蜜月灣可以保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