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自這網頁的資料
http://www.wufi.org.tw/東帝汶獨立運動/
我把一些重點摘錄出來
二戰後葡萄牙沒有放棄對他的統治
1974年葡萄牙撤出當地,不過憲法未修改要放棄東帝汶
東帝汶隨後被印尼佔領,東帝汶住民有多次反抗都失敗被大屠殺
印尼當時的蘇哈托政權配合圍堵共產勢力擴張,美國站在反共立場
儘管沒有大辣辣承認,也有相當程度的默認印尼擁有東帝汶
印尼強佔東帝玟的舉動並沒有西方國被強烈譴責,但聯合國也沒承認
1998年接任印尼總統的哈比比隨即在六月宣布賦予東帝汶自治權
(有人能說明一下背景嗎)
1999年在聯合國的監督下舉辦獨立公投 (非印尼體制下),
支持獨立者佔多數,投票率極高
東帝汶後來的總統霍塔之前作了很多努力向國際上說明東帝汶不屬於印尼
東帝汶統派(親印尼派) 不滿公投結果,開始亂殺無辜
美國消極應對,澳洲為首的聯合國維和部隊進入當地結束暴力行為
經由託管後2年,東帝汶成為國際上公認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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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沈建德臉書上的文章的心得
有人說國際法沒用,約束弱國用的,或許沒錯
但正是弱國才更要講法律,這是唯一的武器,再來就是有外交的敏銳感覺
東帝汶是個例子,波羅的海三小國也是
要是強國就不會被強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