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版務] 一些想法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08-10 14:41:08
雖然最近退 2 以下(含)禁 po 已實施,
但還是覺得有些版規的部分應該補正,
以免陸續補充新進帳號後繼續亂版。
以下個人意見,歡迎大家補充討論。
1. 禁止反串文
理由:
除了避免假反串真宣傳的反效果,
也避免一些因為反串造成的爭執。
比較希望大家都是明確的「代表」自己的理念跟看法,
如果要表達另一方的謬誤也可以明確的指出其謬誤,
而不是透過反串的方式,甚至反串不佳產生誤導。
說真的,反串久了,
也跟真的一樣噁心。
雖然也想過以標示的方式來表達這是反串,
但很難不被有心人力利用標示反串達到真宣傳效果,
故個人認為,明確的禁止反串,
請大家「正面」表達自己的意見為佳。
2. 禁止「純」政令洗腦文
理由:
這是個討論區,
對於單純發政宣傳單射後不理,
且內容無關人民權益的提升,
只為了政府政策做宣傳與背書,
其行為完全的違反本版主旨。
為了避免版面被這些政令宣傳佔據浪費,
個人認為應該明確的退文 + 水桶。
3. 相同 IP 視為同一人
理由:
BBS 並非實名制,
故 IP 為唯一可供判定之標準,
相同 IP 非屬同一人所有之情況為特例,
故不應以少數特例延宕版規之執行,
甚至造成有心人士鑽漏洞的行為。
執行:
相同 IP 視為同一人,
故依版規以分身論處。
當事人有異議應循申訴管道,私信版主後,
由版主於 ID_Multi 版提出申請確認,
如經站方確認為不同使用者,
版主應即刻宣告釋放當事人。
經確認之同 IP 不同使用者 ID ,
版主應紀錄於精華區供版主備查以利版務推行。
風險:
不可否認,此法有侵害少數特例的可能性,
且事後救濟仍無法恢復當事人於誤判過程損失之權益,
建議可經記名公投由版眾決定是否施行此簡易判定。
P.S. 即便是借帳號也以當下 IP 做判定,
此外站規有明訂禁止出借帳號,若為出借帳號,應同時轉呈站規處置
見 ID_Multi 版 #5IW8rjT6 三、共用帳號禁止條例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4-08-10 14:46:00
多重帳號判定可以先桶再申請站務判定?
作者: butten986 (白色的惡魔)   2014-08-10 15:02:00
同id請左轉西施版
作者: Fmman (FM男)   2014-08-10 16:21:00
2. 反 wyin 條款?
作者: yommy1108 (chiakila)   2014-08-10 16:33:00
其他沒意見 但第二點 是不是反對立場全部包含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08-10 16:34:00
第二點的重點是射後不理,也就是發一篇政宣文就落跑如果是相反立場意見,只要能提供支撐的論述,我不在意所以我有特別標記「純」,也就是發文者沒有後續討論to 1 樓,目前我是知道有些版是版主認定同 IP = 分身處置而我查詢站規也沒有禁止,送 ID_Multi 通常是需要站方處置單純本版處置的話,應該是版規有設就可以,而風險我也寫上了
作者: wolfpeter (帥ㄉㄟˊ)   2014-08-10 17:21:00
應該加一個 對於反對意見的噓罵應有具體反駁意見論述而非已髒話或空白行表示或任意指責其為黨工 邪惡統派 中國五毛等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4-08-10 17:25:00
樓上政黑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08-10 18:09:00
髒話本來就不可以,空白沒禁止很正常至於任意指責的部分,本人可以檢舉推文給版主依版規處理版規第三條我記得都有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8-10 23:51:00
講到同ID 常山,匿名帳號現在是?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4-08-11 03:11:00
反串的認定標準?像前面有人就覺得EvanYang是反串啊
作者: song7775 (凜透)   2014-08-11 09:38:00
射後不理才是最爛的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08-11 21:10:00
to k 反串從一系列的文章可以看出通常反串都會有破下限的演出,所以只是要禁止假反串真宣傳也就是讓發文者無法用「我在反串」當作脫罪手段或是某些意在諷刺的反串造成誤解,演變成不必要的爭執是以我在禁止反串部分並沒有寫上任何罰則建議,只是個告示
作者: yommy1108 (chiakila)   2014-08-11 21:25:00
反串文要如何處置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08-12 01:19:00
不特別處置,有踩版規就版規處理,基本上是禁止惡意反串 ._.並避免藉此開脫,像最近版上那邊纖體文其實我是很希望反串引戰直接桶,不過版規似乎沒這麼嚴厲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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