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許宗力:大學主權色彩淡薄 外生有參選權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8-14 10:45:13
http://newtalk.tw/news/2014/08/14/50350.html
這是第一位公法學者兼前大法官進行表態?個人認為許宗力表達蠻清楚的。
之前712號憲法解釋有關於收養配偶之大陸地區子女一案,就判定法院不予許可違憲。
看起來這一屆的大法官應該會傾向保障陸生應享有參與學生自治的權利。
新頭殼newtalk2014.08.14 鄭凱榕/台北報導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許宗力對於淡江大學蔡博藝同學參選學生會會長一事,
14日凌晨在臉書上非公開地發表〈中國籍學生可否參選學生會會長?〉的看法
,新頭殼記者在取得許宗力教授同意後報導。
許宗力認為中國籍學生可否參選我國大學學生會會長的爭議,是未曾被注意過
的公法問題。就常理來說,「任何外籍學生,只要他是來讀學位,具有正式學
籍的學生,在學生自治事項範圍內,就應該與本國籍學生享相同權利、負相同
義務,包括參選學生會會長的被選舉權。」
但是許宗力認為,質疑外國學生的參選資格,不是沒有道理。因為學生會的法
律地位,是具有部分權利能力的公法團體,在一定範圍內可行使公權力,那麼
外國人是否能代表我國的公法團體行使公權力?容有質疑的空間。
「但並不是行使公權力的公法組織,就一律不准外國人參與。基本上,不准外
國人參與的是行使具有主權性質的公權力。」許宗力認為,大學屬於「非廣域
性的公法團體」,其成立原因與基本權保護有關,行使公權力的主權色彩淡薄
,因此外籍學生,包括中國籍學生應有學生會會長的參選權。選或選不上是另
一回事。公立與私立大學應該沒有甚麼不同。
許宗力表示,「以我所知的若干德國大學為例,均賦予外籍學生與本國籍學生
相同的權利與義務,包括被選為學生會(ASta)主席。只是我沒聽過有外籍學
生參選或當選過學生會主席罷了。」
如果考量中國與一般外國不同,並不掩飾有併吞台灣的野心,認為中國籍學生
不宜參選我國大學的學生會會長,「如果認為不宜,那就修改相關規定,明文
禁止中國籍學生享有參與學生自治事務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這樣改是否違憲
?那就打憲法官司,我也很好奇大法官會怎麼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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