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文] 我對蔡博藝事件的看法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8-15 13:10:24
對不起,我最討厭不懂法律概念亂解釋的言論了。
用憲法第23條可以主張對基本權利的限制這是對的,
但這要從傷害原則來看,也就是說一個行為是不是傷害他人的自由,
亦即要看行為的效果有沒有使一個人無法行駛權利。
以學生自治來說,陸生的參選會導致其他候選人無法參選嘛?
從彌爾來說,我們要看的是一個人能否防止他人干預。
請問陸生的學生自治對你的自由權範圍有何改變?
假設陸生參加學生自治,你的自由權或其他權利所受到的改變是什麼?
除非你能提出,否則難以主張是一種可以基於憲法第23條的合理限制,
我不覺得讓陸生參與學生自治,對其他人的權利有何改變。
再者,我不曉得的中國對台灣有敵意,是屬於哪種緊急危難?
你的基本權利有「直接」且「可預見」的傷害嘛?
請問解放軍用飛彈對準台灣,可以直接對基本權產生直接且可預見的傷害?
那你是不是要說日本對於集體防衛的解釋,
也是一種讓台灣據以可以主張避免緊急危難的理由?
憲法第二十三條的精神在於,我們基於保護基本權利與公共利益等,
而不得不做出必要之惡,但是必要之惡是有限制,不能以任何過度的推論加以主張。
例如國家安全,要有具體直接的因果關係,不能用間接的因果關係推論來主張。
我並沒有看到任何關於這方面的直接論述。
種族歧視是因為平等權的問題,因為一個人及所屬社群不被平等對待。
屠殺是基於對於生命權的傷害,不能任意剝奪或傷害人的生命權。
請問陸生參加學生自治是基於什麼傷害而應該以第23條加以禁止??
你的傷害在哪裡?
在這裡,你很顯然把政治問題變成一個基本權利的問題,
陸生要不要有參與學生自治的權利,並不會使其他人的權利受到限制或改變。
不管大家政治上如何主張,我們最後都要有一個政治的決定,
不可能盡如人意,我們的權利並沒有包含政治決定應該符合我們的意願。
所以不能以政治的後果去直接主張不符合我們的意思就是傷害我們的權利。
只能審視這樣的政治決定是不是有直接妨礙個人權利的危險。
例如是否使言論被限制,限制參與政治的權利等
說白了,你的主張沒有一定要被接受採納的義務,請政治解決,
※ 引述《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之銘言:
: 本來這也沒甚大事,這個爭議其實就和八卦板是否允許中國人選板主之類的爭議一樣
: 只是一個單純的學校組織內部事件, 看起來其實沒啥大不了
: 但無論是ptt關於中國人的限制爭議,或者淡大學
: 生會選舉這件事 ,. 點出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存在於台灣社會
: 那就是台灣人根本對民主自由這個體制完全不了解, 台灣民主自由事實上非常不成熟
: 台灣人非常的鄉愿,
: 似乎認為民主自由的國家, 對於基本權就是
: 不管是誰,不管什麼組織
: 只要我喜歡, 有什麼不可以..
: 特別是在政治意見的發表, 言論自由這一塊
: 台灣人把" 雖然我不認同你, 但我支持你說話的權利 "
: 這句話無限上綱到一個毫無節制的高度
: 但事實上, 基本權絕對不是毫無限制....
: 在我國憲法23條就有規定..
: ========
: 第 23 條 (基本人權之限制)
: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 ========
: 由此可知, 基本權絕非沒有限制,
: 在防止妨礙他人自由、
: 避免緊急危難、
: 維持社會秩序,
: 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 這四個前提下, 可以法律限制之, 言論自由亦屬基本權之一, 自然得以相同情況限制
: 而今天中國是台灣的敵國, 他們無時無刻不想侵略, 滲透台灣, 他們培養大量代言人
: 無論中國國內還是國外, 這點大家都清楚, 那麼, 對於一個隨時威脅國家安全,
: 隨時威脅台灣人生命財產的國家, 無論是其人民在台灣公開發表政治言論
: 參與台灣足以公開發表代表性言論組織的權利, 或者台灣人民所發表主張台灣應該投降
: 意圖摧毀台灣民心士氣的言論, 當然應該予以限制
: 事實上在世界上所有的民主國家, 我沒有見過哪個國家在遭受敵國武力威脅時
: 可以允許敵國人民或者本國叛國人士
: 在本國公開發表意圖摧毀本國民心士氣, 削弱本國抵抗意志的言論
: 或者參與公開組織的..
: 就連民主如美國, 也不允許公開發表鼓吹恐怖主義, 鼓吹種族歧視,屠殺言論
: 更不可能允許恐怖組織公開宣傳, 德國也不允許公開宣傳納粹,
: 更不允許納粹組織公開宣傳
: 或許有人說, 淡大那位中國學生, 不但沒有發表類似言論, 反而積極參加台灣社運
: 怎麼會是我提的那種敵國人民呢??
: 然而, 各位應該要知道,中國這個政權就是靠地下黨,特務起家的,
: 這方面中國是絕對的專家
: 這類題材到今天都還是中國電視劇裡面相當喜歡的橋段,
: 當年國府統治區可說是被滲透入骨
: 想想看, 當年國民政府國防部作戰廳廳長郭汝瑰, 兵團司令傅作義的女兒, 徐蚌會戰師長
: 通通是中共地下黨員, 他們又可曾發表甚麼投降言論?? 如果曾說過哪怕類似言論
: 蔣介石可能放過他們? 更別提國府統治區那方方面面
: 例如大公報,例如學校社團理的地下黨, 各位熟知的沈崇案, 就是中共地下黨的傑作
: 現在的中國,各位知道, 網軍對台灣乃至的滲透攻擊, 可說是天天發生
: 面對這樣一個專長於特務,滲透的敵國,
: 你就那麼確定參加社運的中國學生目的背景就那麼單純?
: 還是對台灣那脆弱的民心民防信心無限???
: 退萬步言, 就算那位中國學生目的, 背景都單純, 但你開了這個口子,
: 以後其他中國人要參選, 甚至不止學生會, 中國共產黨背景的學生要在學校辦社刊
: 要組織統派社團, 你要不要允許?
: 如果不允許ˋ是不是那些鄉愿的台灣人又要認為這是不民主不自由了??
: 台灣有太多鄉愿了, 不管是廢死.不管是主張保障中國人權利這些人
: 而這些人又多以讀書人居多, 他們會舉一大堆人權理論來跟你講
: 卻完全不顧慮現實, 我必須說, 盡信書不如無書, 讀書真的會讀傻了
: 台灣的現實就是面對一個極端擅長滲透,特務的敵國 而本身又因為國家認同爭議
: 民心,民防意識極端脆弱, 你不顧台灣現實的嚴重國家安全威脅
: 去維護敵國人民滲透台灣的機會, 只為了書上寫的那些什麼民主自由理論
: 這真是...令人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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