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食安問題有解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4-09-08 01:34:34
※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長)》之銘言:
: 這一連串的食安風波, 問題都是來自上游食品業者的原物料,
: 以味全這種大廠沒有把關能力說不過去,
: 但卻又難以要求一些糕餅小鋪小店也能同樣把關, 畢竟規模相差太遠。
: 要如何取中間點? 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 因為找不到(要是能訂出標準, 廠商一定逃避)。
: 所以我的看法是, 食安法要訂定 <自承宣告特別條例> ,
: 廠商如果自願宣告產品風險自承, 那麼未來抓到使用問題的上游原料,
: 將從法律面視同為已知而刻意採用, 必須承擔同等刑事與民事責任,
: 就不會有大廠出來哭哭 "我也是受害者"。
: 有能力自己檢驗把關的廠商, 如果為了商譽與競爭力, 就會去宣告,
: 也可以淘汰那些只想貪便宜的廠商或劣質商品;
: 相反的, 那些糕餅鋪與小販, 沒有去宣告也不會有人責怪,
: 就看消費者有多少信心。
: (他們可以採用有宣告的廠商的原料, 來增加消費者信心, 增加競爭力)
: 這個宣告將採個別產品宣告與全公司宣告兩種模式,
: 管理也很容易, 政府只要有單位負責登記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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