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人民觀審制度及廉政作為」研討會
日期:2014/9/17(三) 9:30 ~ 15:30
地點:高雄市立美術館(高雄市鼓山區美術館路80號)
主講人:蔡彩貞/司法院刑事廳廳長
施柏宏/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庭長
主持人:洪兆隆/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院長
與談人:林永村/庭長
駱邦吉/區長
郭憲彰/律師
柯麗枝/觀審員
楊石金/副署長
林超駿/教授
之前曾在版上分享參與志願觀審員的情報文,
不曉得有沒有版友報名參加,簡單跟大家分享這次的課程內容。
本次研討會係由高雄地方法院通知報名志願觀審員與會參加,
於會中闡述人民觀審制度試辦內容及未來推展方向。
研討會簡述:
一開始先由蔡廳長進行「人民觀審制度說明」。
■我國司法面臨的信任挑戰
2010/9/25白玫瑰運動、2013/8/3白衫軍運動,
在在顯示人民對於現行司法制度的不滿,
並呼籲相關機關儘速修法的訴求。
■人民參與審判的兩種原型
參審制:屬於法官與人民合作的概念,
由人民和法官共同來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及量刑。
(大陸法系所採,例:德國、法國)
陪審制:屬於法官與人民分工的概念,
由人民認定犯罪事實,由法官決定適用法律及量刑。
(英美法系所採,例:美國、英國)
■人民觀審制
將於試辦過程中,找出適合我國民情,
本土化的人民參與審判制度。
未來觀審法庭的座位考量採圓弧型設計,
促進庭長查覺觀審員是否發言,俾利審判之進行。
除觀審員外,亦設有備位觀審員,
以因應突發狀況適時遞補。
■草案
目前草案係規定以「時間限定、地點限定」試行三年。
日本則以法律通過後五年生效,以五年為其準備期間。
由於立法委員建議,將來暫定將「觀審」改為「人民參與審判制度」。
草案擬定趨勢為「人民初決,法官複決」。
接著由施庭長講述「清明審判,親民審判-人民參與審判」,
並進行影片欣賞及試辦心得分享。
■影片欣賞
由知名主播盛竹如所拍攝的「麵包刀殺人事件」,
片中簡單呈現觀審制度進行的樣貌及流程,
並藉由一般民眾參與審判,分享生活經驗,
而圓滿完成審判程序。
■定義
目前各國人民參與審判之名稱:
參審員、陪審員、裁判員。
我國現暫定名為觀審員。
以上為上午的講座,下午為座談會,
由洪院長主持,並邀集與談人分享意見。
■林永村庭長
2012年士林及嘉義地方法院已開始試行,
2014年新增基隆及高雄地方法院試行觀審制度。
高雄地方法院已試辦過一次,係以日本裁判員制試行,
選任六人為觀審員,與三名法官共同審理。
而未選任者亦邀請為影子陪審員,作為研究之參考。
預定10月16日、17日依草案內容試辦,選任五人為觀審員。
■駱邦吉區長
建議是否以中度刑度之犯罪加入人民參審,
以減輕人民參與重大刑事案件之心理壓力。
■郭憲彰律師
建議應參考日本裁判員制度,賦予觀審員權力,
與職業法官共同審理,共同表決,票票等值。
其餘幾位與談人內容就不詳述了。
以下為現場提問之整理:
一、規定學歷須高中學歷以上才能參與觀審員之遴選,
是否能降低門檻?
答:嘉義地方法院試行原住民參與審判時,
亦發現學歷門檻過高之問題,將會反映是否有修改之必要。
二、如有里長於競選政見提出選舉成功即捐薪....
答:此問題已偏離本研討會主題。
三、法院應加強輔導觀審制度之概念
答:目前草案尚未通過,所以以試辦模擬方式進行,
會於試辦時,由庭長對觀審員敘明如何進行觀審程序。
四、能否考慮設置單面玻璃窗以保護觀審員之人身安全?
答:目前皆為公開審理,並無單面玻璃窗。
五、目前採二階段表決,由觀審員先行表決後,
法官再進行表決。
六、影子陪審團非觀審團,而是當時試辦時作為參考研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