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公開私密社團內容

作者: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4-10-23 11:24:55
Tony:
我必須先承認一件事情,我不知道現在的板眾想要的是板規加範例還是自由心證。
但是當初板眾要求我做,lamda在沒有重新徵求板友意見就不能擴權。
我昨天發的文章也說明了當初產生板規範例的時空背景,
什麼叫做我把板友意見拿來當作個人專斷獨行的意見?這根本就是汙衊。
現在板眾的意象可以馬上公投表決,投出來之後,板務執行上就可以有一個依據。
無論結果是怎樣我都接受,同樣一句話,板眾說了算,板眾最大。
再來回到你的管板原理,之前在某隱藏看板我對你的管板哲學非常失望。
板的存在是因為有板眾,不是因為有管理者。
你的管理哲學其實是相當不民主的,你在很久以前就說過可以保留心證空間。
不需要公開給使用者知道。
對整個PTT你甚至覺得PTT是私人站,站方高層想要怎樣就怎樣。
出發點就不一樣了,你當然會覺得lamda的心證是可以接受。
※ 引述《TonyQ (自立而後立人)》之銘言:
: 手工整理好讀版。
:
作者: IbarakiKasen (非洲扇feat.EU)   2014-10-23 12:15:00
我也投不下去,心證判例只能用於部分版規另外我也沒看到你所說"表""裏"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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