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nyQ (自立而後立人)》之銘言:
我認為問題的癥結點在於
「版友到底認不認同 Lamda 過去數月的管理作為」。
至於常山個人的想法,我認為一點都不重要,
老夫的想法是,任何一版友對板務提出建言都很重要。
為什麼老夫是卸任板務我就沒有發言權?
請TonyQ給個道理?
也不應該被版友在意。
既然 Lamda 自己本人也同意讓版友公斷,
那我們發了兩個板務投票,前後文讀下來,
我覺得只是為了「讓常山感到滿意」,
老夫沒有什麼滿不滿意的問題,版眾公投出來是什麼就算什麼。
你一直搞錯一件事情,喵喵狗不是我的走狗,他是現任板務。
他只是尊重老夫這個一名板友的意見,所以來洽詢。
老夫並沒有強要喵喵狗做些什麼,是喵喵自己來問的。
而不是「讓版友裁斷 Lamda 管理是否失當」。
而且投票結果會造成什麼影響是完完全全的沒講清楚。
而且原文題目本身就有問題,
「擴權」依據題意是指「超過版規範例」的相對,
換言之,如果版規範例、判例、版規裡面,
沒把「幹你娘」列為罵人的話,判「幹你娘」是罵人就是擴權。
你這個說法才是在汙名化範例、判例
所以範例上面會寫,以"侮辱性"字眼作為判定標準。
你自己在做錯誤的引導,怎麼會說老夫是在錯誤引導。
這樣的誤導式命題我覺得投不出什麼結果,
即使投出不認同「擴權」好了,那什麼是擴權不又得再吵一次。
而且這樣就會變成,我們雖然有兩個公投,
但結果卻會互相矛盾,
一個說模糊或規範不清之處,板務有緊急處置之權力,
這個是H大的提議。
一個說板務不得超越版規的範例進行擴權。
在還沒公告周知他要擴張心證前,本來就不能擴權心證。
他最大的問題就是都沒有公告,就擅自改變板規的判法。
最重要的事情是,如果 lamda 當事人認同投票,
而且版友也支持這個投票值得投。
為什麼要因為常山個人的不認同這個投票就不這麼做。
這句話我已經說了第四次,我對lamda的不信任投票沒有定見。
你們板務要發便發吧,我沒有意見。你何來解讀說成我在不認同。
我對要不要發起沒有意見不行嗎? 若發了我就去投,沒有發就算惹不行?
況且一直吵著對lamda發起不信任投票的是TonyQ閣下耶。
今天並不是為了要解決兩個板務之間的心結,
更何況提出異議的板務早已請辭,
而是要讓版友們決定何者對版友為佳。
既然如此,除了 lamda 考慮到對他自身的權益有所影響,
所以需要徵詢其同意以外,到底為什麼需要經過常山的許可?
講的我好像是太上板皇一樣,這還不是引導式問句。
喵喵狗要做的事情都是他自己的意志,要發起投票是他主動洽詢我,
我何德何能去逼著他照做或是請他來請示我?
不要浪費整個看板在兩個板務的心結,
我希望我們能看到的是一個
「能有進展的」、
「能明確處理問題的」、
「以版友為中心的」
處理方式。
坦白說,現在看起來就是常山一個人在無理取鬧而已,
WTF你不是理性的TonyQ嗎?今天理性去哪裡了?
還是你只是享用將老夫汙名化的方式來保住lamda?
老夫的為人難道版眾不知道嗎?
投完也可以想見當事人還是會繼續爭執何為擴權。
我覺得這一點意思也沒有。
投完之後,制定新版規是板工的責任,你應該要檢討的是誰?
我都卸任了不要拉我出來救援好嗎?難道我是公民板阿扁?
註:你心裡一開始就覺得我無理取鬧了,當然一堆話是要引導去我在鬧。
老夫建議閣下還需要加強閱讀及分析資料的能力。
不然就是閣下的民主觀念與真正的民主觀念相差太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