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阿苗又在胡說八道了...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4-10-27 14:39:13
: → Qmmmmmmmm : 市長有沒有興趣當板主? 10/27 13:41
: → nadekowang : 那對於被害者的權益該如何救濟請教下 10/27 13:42
: → nadekowang : 阿 對了閣下才是言論自由被迫害的被害者 10/27 13:42
: → nadekowang : 所以只要除罪化 就沒有權益被侵害的問題了 10/27 13:57
: → Qmmmmmmmm : 那被罵的怎樣辦?罵回去? 10/27 14:00
既然有人問了我這個超蠢的問題,那我也只能勉為其難回答了:)
首先,我不認為被罵"腦袋有洞"的人算是刑事上的"被害者",
就好像我不認為陳水扁說馮滬祥是"職業學生",馮滬祥是"被害者"一樣。
但是,法院認為馮滬祥是"被害者",於是他就是了,
然後陳水扁就得進黑牢蹲幾個月,連選舉都得叫吳淑珍代選...
所以你所謂"被害者的權益",
事實上是給某些操縱司法的政治勢力更多上下其手、打壓言論自由的空間;
這種侵犯言論自由的法令,根本不該存在!
至於有人說,"那威脅要殺人全家的怎麼辦?"
不好意思,那自有恐嚇罪來制裁,用不著公然侮辱這種法律。
Q網友問到說: "那被罵的怎樣? 罵回去?"
答案正是如此。
先賢伏爾泰就是這樣幹的,那些跟他開火的其他先賢也是這樣幹的,
不過,他還是被抓進了巴士底獄好幾次,是怎麼一回事呢?
因為他一直在抨擊政府和司法的腐敗,於是法國政府就說他"毀謗政府官員",
把他抓進去關了...
對罵,是一種言論自由,
但是動用國家的力量來支撐自己的言論,把不同意見的人送進監獄,
這不叫言論自由,而是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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