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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日部分民間團體團體對民進黨黨版《兩岸訂定協議監督條例》(下稱《監督條例》
)提出批評,民主進步黨今天(15日)聲明如下:
民進黨是民主政黨,我們願意傾聽,努力溝通,更期待好的溝通,讓各項機制的建
構更為健全。我們不是國民黨,也不會是國民黨。保衛社會、守護民主,一直是黨與所有
公民團體共同的目標,也在此基礎上攜手努力。民進黨歡迎並感謝各界的督促與呼籲,將
來也會在行政體系裡,以穩健的步伐,全力推動各項改革。
一、 溝通沒有停止
在《監督條例》草案形成的過程中,民進黨一直和公民團體進行討論,也曾經由民
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準法務部長邱太三及修法小組的立委們,會同經濟民主連合
召集人賴中強逐條商議。
民進黨版本草案原定「立法院對協議草案之審定應於90日內完成,而對協議本文之
審查,應於30日內完成,但經決議可以展延10日,若協議草案與協議本文之審查逾期未完
成,則將視為同意」。後經黨團會議正式決議,明訂條文為「若協議草案與協議本文的審
查在期限內未完成,則交由立法院議決」,讓立院擁有完全主導審議的決定權。
民進黨也明確承諾,未來審查《監督條例》草案,一定會召開公聽會,與社會進行
對話。我們也再次強調,本草案並沒有審查時程表,沒有設下務必在520新政府上任前完
成立法的前提。我們要的,是最好的、最符合社會需要的監督條例。
二、國會全面主導
民進黨團版的《監督條例》的立法重點,是把「監督」兩岸協商與談判的「主導權
」,回歸到國會。國會在《監督條例》中,將會握有主導權和否決權。針對協議要怎麼審
、政院該如何修改、乃至於民間參與的強度和深度,都交由國會決定。至於「備查」部份
,本為技術性補充條文,若有任何疑慮,國會亦有權「審查」任何條文。
《監督條例》制定後,兩岸協議的談判和簽署的過程,將會在公開透明的民主程序
裡面,接受國會實質審查,也會督促行政部門落實衝擊影響評估,亦符合利益迴避與人權
優先等原則。民進黨希望用務實的態度來面對兩岸的經貿談判,讓各種協議可以在全民的
監督底下完成決議。
公開、透明、民主、決議,就是民進黨版《監督條例》的四大精神。這樣的《監督
條例》,既非所謂「不監督條例」,更不是「不談判條例」。
三、保持開放心態,回應社會期待
民進黨從來沒有忘記,是人民期待改變的意志,讓我們擁有國會過半的席次。我們
會勇敢承擔,堅持初衷。
針對經民連六點質疑,本黨謹提出下述回應就教於各界。民主的社會永遠都有進步
的空間,只要是對台灣整體有利,民進黨都會誠實且務實地面對自己的不足。而在立法的
過程中,我們也會保持開放的心態,回應社會期待,歡迎大家繼續給予民進黨批評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