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臉書直播花縣議會總質詢 大二生遭警架離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6-05-06 18:37:51
【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新聞標題】臉書直播花縣議會總質詢 大二生遭警架離
【完整內文】2016年05月06日16:58 (新增:影片)
東華大學社會系二年級學生郭家瑋,今天上午到花蓮縣議會進行的縣長總質詢議程,
在二樓旁聽席以手機貼玻璃方式在個人臉書進行直播,不料,
直播到一半遭到議會主席議員邱永雙認為違反議會議事禁止錄音錄影規定,
請議會志工阻止,學生認為
「議會是人民殿堂,為什麼我不能監督議員在質詢甚麼內容」
為由,拒絕停止手機直播,不料卻遭邱下令動用警察權,要求警方將學生架離,
過程中還跟警方發生拉扯,導致胳肢窩紅腫瘀青送醫治療。
《蘋果》中午前往醫院訪問郭家瑋,他說,只是關心花蓮在地議題,
在旁聽席用手機直播,之後會記錄、側記再轉發到其他的社群,
讓大家參與憶起關心花蓮的公共事務,讓大家知道「議員在幹嘛」。
他們應受人民監督。
他說,進入旁聽席時陸續有3個人上來跟他說「不能直播」,
並告知前一天議會已決定「不能直播」的規定,他覺得這規定不合理,
為什麼不能直播?
就想說「偷偷錄一下」,因為這是不合理的東西,「就應該去挑戰他。」
否則就繼續不合理下去。
後來有人把他手機拿走,並罵他「不能直播」,
他反抗喊「不要走,我要在這裡」就被一群人架離了。
花蓮縣議會法制室主任余玉琳表示,依花蓮縣議會錄影錄音規則,
除依其他法令規定外,非經大會主席許可,
任何人不得在議場內錄音、錄影,余玉琳強調,
「如果這規定若不包括旁聽席,規定根本就是屁,形同虛設。」
她解釋,這規定主要目的是要把錄音、錄影的著作權歸屬議會所有,
這是通過議會制定,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授權的自律規定,
並報內政部備查同意的。
花蓮縣議會禁止的原因是怕一般民眾進入議場拍攝後,取得著作權然後任意播放,斷
章取義,這樣對所有的議員是不公平的。
對此,議員張正治說,歡迎學生民眾旁聽參與政治,若議會有這規定就請學生遵守。
議員葉鯤璟說,當時學生在直播時他正在質詢,他質詢內容「問心無愧」,
對於學生的錄音、錄影「他沒意見」。
但議員劉曉玫說,花蓮縣議會旁聽規則並無禁止錄音、錄影的規定,
是議會法制室主任擴大解釋。
「議會的主人是人民」
不是議員、議長及主席,無權拒絕人民來議會聽代議是如何質詢,若人民不反抗,
改天執政者就會把槍桿子架在人民頭上。
(突發中心李光濱/花蓮報導)
發稿時間1254
更新時間1658
東華大學大二學生郭家瑋在花蓮縣議會用手機直播被警強制架離。翻攝畫面
http://imgur.com/P8b6kNc
東華大學大二學生郭家瑋在花蓮縣議會用手機直播被警強制架離。翻攝畫面
http://imgur.com/G7xvR7j
東華大學大二學生郭家瑋在花蓮縣議會用手機直播被警強制架離。翻攝畫面
http://imgur.com/gFzj7WY
東華大學大二學生郭家瑋在花蓮縣議會用手機直播被警強制架離。翻攝畫面
http://imgur.com/SAE0VU1
東華大學大二學生郭家瑋左手胳肢窩瘀青赴醫院驗傷。李光濱攝
http://imgur.com/TXdIDPf
郭家瑋說,議會是人民殿堂,為什麼可以阻止人民錄音錄影。李光濱攝
http://imgur.com/i5hAZxC
花蓮縣議會法制室主任余玉琳說,依規定議事場內不得錄音錄影。李光濱攝
http://imgur.com/h1XgwrU
【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506/854655/
【備註心得】很明顯這種規定是不合理的,不該繼續默許這種規定,
人民應該有權利了解,選票投票選出來的民代到底在做什麼?
作者: CHOUHSIWEI (打虎英雄)   2016-05-06 19:26:00
花蓮國有自己的玩法...
作者: nugundam (對小白講理沒用的)   2016-05-06 19:39:00
斷章取義可以直接提告,一堆屁藉口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6-05-08 17:48:00
這個人有在「議場內」攝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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