崩潰 我以為只是寄信 所以只回信沒留底
原來你是文章和信一起發 這邊得重回一次
※ 引述《djpcsixth (排骨麵)》之銘言:
: 標題: Re: [轉錄] 對於新政府一例一休草案、維持砍七天國定假日的說明
: 時間: Sun Jul 3 03:18:4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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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搞錯了,那張投影片真的錯了,7天假等同的是7天工資。你漏了勞基法
: 39條。39條內規定國定假日勞資合意,雇主能要求勞工出門上班。
投影片沒錯 國定假日加班本來就是加倍給薪
但投影片的前提是"勞資合意加班"才有14天的薪資 這是沒錯的
而你的前提是"都不加班" 所以月薪制本來就含有那7天工資 所以你也沒有錯
但你獨漏了日時薪制 PT 輪班 排班 這些
不是所有勞工都像白領上班族週休二日
所以國定假日上班對於日時薪制 PT 輪班排班而言是常見的狀態
這邊該爭的不是7天或14天
而是國定假日上班卻只照一般加班給予1.33 1.66的算法
這在現行的一例勞基法屬於模糊地帶
一例一休應該詳加規定而不是僅寫"加倍"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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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基法40條你很清楚,包含了例假[36條]、國定假日[37條]、特休[38條]
: 。這項條文設計是讓資方在緊急狀況發生於假日時,要求勞工出門加班有
: 法源依據。因為39條的條文沒有包含例假,讓例假縱使勞資合意,非40條
: 法定原因發生,雇主也不能要求勞工出門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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