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反對一例一休的幾個迷思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07-06 10:42:14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 引述《MADAOTW (MADAO)》之銘言:
: : 同意。但新版本修正案加班費假日反而比休息日低,應該修正到至少一致
: 法有其目的性, 但是這行字看不出有什麼目的.
就現在休息日的加班費比較多
而假日有些資方會利用漏洞
或者是自己的放大解釋找勞方加班
但是給的加班費卻比加班日還少
當然你硬要說例假日不能上班
只有休假日可以加班
這種實驗室數據我就不多說了
: : 有變形工時條款與84-1,我想你不需要為這些人擔心,
: : 更何況例假不一定要在週六週日加班上限46hrs分配至五個正常工作日
: : 也最多加二到三小時,這是議題本來就是多餘的擔心,
: : 因為員工要是能在40小時賺到生活所需的月薪,何需加班,
: : 為了錢而製造加班本末倒置
: 變形工時的總工時並不會改變, 84-1適用的行業有限.
: "員工要是能在40小時賺到生活所需的月薪,何需加班"云云,
: 是不切實際的假設.
: 因為是否能在40小時內賺到生活所需的月薪,
: 看的還是這名勞工從事的工作產出效率如何.
??????
所以這是假設勞方必然會因為生活的壓力
而加班時數超過40小時?
這邊反而是反一例一休派按守法前提說明
而這支持派卻以違法為前提?
且以生產線作業員的工作來看
將兩到三小時分配到一周五日之中
跟集中在星期六一天加班
其工作產出效率會比較差嗎?
如果沒有
那上限40小時就在那邊
如何顧及支持派心心念念那群少數需要靠大量加班
甚至要超過法定上限時數才能養家活口的那群人?
合理的作法不是廢止40小時上限?
或者是個案處理?
怎麼或是一例一休與兩例假之爭呢?
你就算一例一休
若勞工40小時就是賺不到他所需要的金額
這樣餓死不是?
還是以兩萬多的底薪作業員來看
每個月多不到幾千元就可以徹底改善他的生活來著?
: : 結果無視一例一休下資方利用薪資結構降低加班費與扣年終獎金,
: : 加班費換補休 這些"合法"方式
: : 戴人雙重標準帽子前請先去面對對方到底再說啥洨不是很好嗎
: : 那我也可以說你們選擇性裝死嘛!!
: 這套標準只檢討一例一休, 卻無視二例也可以比照辦理.
: 這就是雙重標準, 帽子自己愛戴就不要責備別人.
例假日照目前勞動部的說法
就是卡死不能加班,不能轉移天數
只要動了,就是違法
且如果有人擴大解釋緊急狀況加班
按法也應該提供加倍的加班費與補休
但一例一休卻就是少掉那一天補休
且原始版本上面加班費還比較少
若真的不要雙重標準
是否要把兩種版本的放假方式拿來比較?
你原文被砍掉了,當初也只檢討另一方
接著M大檢討一例一休
剛好雙方互補來看啊XDDD
否則就是一個互戴帽子的局面
: : 是高教工會 差那個字差很多,他們關心這議題肯定比你久
: : 因為你能請輕鬆key出公會而不察覺有異
: : 中國的低成本勞力密集產業更多,可是勞動法寫的還是比我們好
: : 照你的經濟學想法我想勞基法也不用編了,美國黑奴也不用廢了,
: : 全請童工(建教合作生)也不錯
: 1. 實際上高教公會並不存在, 一字之差並不影響閱聽者
: 辨識文字所指為高教工會.
: 關心議題久不代表論點正確, 論年資高教工會
: 遠遠輸給政府機關幾百個馬身, 看來後者肯定是正確的嗎?
呃,你可能要先去查一下公會與工會之定義
兩者存在意義差別很大
當然這是枝微末節
不影響你擁護一例一休覺得他比兩例假+七天假更能維護勞工權益的宗旨啦
不過定義既然有別
討論上還是要區分比較好
其實這邊就承認寫錯字即可
多扯那堆甚麼不影響閱聽者.....
有點為爭而爭的感受
: 2. 現實是由於法令執行還有相當嚴重的人治問題,
: 中國的勞動條件並沒有你想像的這麼美好;
: 而勞工法令鬆散的德國, 他們的勞動條件遠超過台灣.
: (德國的工時上限是48小時, 大部分沒有訂定最低薪資.)
這邊我沒有研究
想請教沒有訂定最低薪資
是代表他們勞工的薪資可以無下限的嗎?
另外,人治部分這跟修法本身無關
如果這個國家今天法規訂定很好,但人治嚴重
要想辦法的則是要如何解決人不守法的問題
但今天國家訂定法規就有很多漏洞,很多問題,同時人治問題也很嚴重
那就會出現了許多理應違法的行為現實上卻變成完全合法的在壓迫勞工
譬如當初可以得諾貝爾獎的無薪假
就算有個想作為的勞動部門官員
想要開罰,卻會發現法規上我們根本拿對方沒轍
下場恐怕更慘
要改革的東西也只會更多
當初無薪假就緊急追加相關管制條例
要事前申請等等的
如此,不如當初立法,或者是修法時就提供很明確的規定
如果今天譬如新北勞動局長失職怠惰
那我們只要換掉一個勞動局長
立即就可以對於勞動條件做出改善
若是當初立法本身就有問題
遇到新北市勞動局長沒作為
我們把他換成賴香伶結果還是做為有限
如沒有明定休息日要給薪
結果就是修正案通過
資方可以完全合法的給予勞工四天無薪假~~
: : 效果不大,那休二例你幹麻反對,還弄這麼一篇看似迷思,我看是您的迷思
: 效果不大指的是在待遇的提升上.
: 這並不難理解. 以法律方式提高最低待遇,
: 雇主可以透過企業內部的調整(砍獎金之類的)來平衡.
: 而那些待遇已經低到不能再低的,
: 大部分都伴隨著產業本身就是低利經營的特性.
: 成本超出利潤就代表產業最終會倒閉, 工作機會消失.
配合上一段
資方可以合法給予勞方無薪假
那麼原本已經非常沒錢,快要給鬼抓走的那群你很關心的勞工
會不會因為少掉這四天薪資,跑去自殺?
其實我們也不能說不可能
而你現在的說法
說兩例假會導致部分低利經營的公司工廠倒閉
最後工作機會消失
但我沒記錯的話
一例一休按法規設計是會增加休息日的加班費
也就是增加資方人事支出成本
那麼又是否會牴觸你所謂專靠壓榨人力資本勉強維生的公司工廠生存?
坦白說還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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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到的新聞
「一例一休」新制 南投觀光業界憂出現倒閉潮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75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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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代表甚麼?
只要我們在法規面上提高勞動條件,改善勞動環境
就一定會有部分專門靠吸勞工血的公司工廠會倒閉
所以,我們不要提高勞動條件?改善勞動環境?
所以拿有資方會倒閉,導致失業潮來當作阻擋勞工要求更好待遇的說法
其實是不具道理的
若真的導致失業率大增
那麼政府應該做的是對於失業潮的配套措施
而不是說阿會有失業潮,所以我就不改了
且現在政府正在推的工業4.0
本質上就是用機器來替代人力
這造成的結果是有錢買設備的公司,不需要請這麼多人→勞工失業
沒錢買設備的公司,因為人力已經被壓榨到極限,無法再壓榨了倒閉→勞工失業
不論怎樣,上下兩邊極端都會因此產生失業人口
所以我們不要推動工業4.0嗎?
退一萬步
政府若真的要拿失業潮來當作推動一例一休而不是兩例假的理由
那政府是否應該提出會因兩例假與一例一休具體倒閉的公司工廠數量?
因此失業的勞工數量?
與主要衝擊的產業與地區?
如果兩個方案影響人數少到一個極限可以忽略
那我們為啥要選一例一休?
如果兩個方案本身影響的差距也是小到極限可以忽略
我們為啥要選一例一休?
如果兩方案影響差距甚大,兩例假整個會讓台灣產業界崩盤
那我們自然會選擇一例一休
但請問,現在政府給了我們甚麼?
就一個鄉民到八卦版做夢說
有消息指出兩例假會讓台灣產業死光光
請問,這是在說服人民
還是在操作輿論風向?
: : 馬克思主義最重要的精神是政府控制一切生產
: : 沒有這點要說自己國家是社會主義可是會被笑的
: : 就像美國的桑德斯對北歐的誤解一樣
: : 工時降低 高富人稅 社會補助 健保 這些本來就不是社會主義獨有更不是特徵
: : 而資本家不愛分享利益 這也是美國資本主義建國200年以來的事實
: : 從黑奴 童工 工會 到現在基本時薪15鎂,這些企業還不是活的好好
: : 藉口真的太多
: 關鍵字: 全球化與新自由主義經濟.
全球化造成世界各地勞工失業與部分競爭力較弱的產業倒閉
譬如過去的低技術高勞力密集的產業,在台灣非常之多
現在多數全移動到中國、東南亞地區了
每次G8/G7會議都會集中全世界一堆人勞工跑去抗議全球化
因此,我們不要全球化了?
雖然我是支持兩例假的人(因為我是勞工想要更多勞工利益很正常)
但持平一點來講啦
要吵一例一休與兩例假的利弊
政府是否應該更負責任地把資訊公開?
現在影響範圍根本沒有人知道
而對勞工而言
一個例假比較少,薪水有可能微幅上揚
一個例假比較多,薪水可能不會動,但要微幅上揚也是有可能
(增加特殊加班的條文,或者修改例假的給薪補休定義)
我是勞工當然選後者
但如果實際狀況是
一個例假比較少,薪水有可能微幅上揚,你可以找得到工作,一二十年不用煩惱
一個例假比較多,錢有可能比較多,但全台有30%的人會失業
我是勞工當然選前者
如果沒有這種具體的數據
恐怕勞工還是只能去訴求自己的利益為主的方案
尤其在國民黨八年執政之後
貧富差距擴大
相對剝奪感非常嚴重
要勞工去顧慮資方怎樣怎樣
我覺得我只會說他們叫他家的敗家子少買兩台跑車,少包養兩個女明星
就足夠負擔兩例假這四天的人事成本了
作者: dick01411 (D.C.)   2016-07-06 11:32:00
我要兩例假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7-06 15:06:00
我想他早知道二例與一例一休的優劣性討論,只是他那篇雙重標準的狡辯態度把我惹惱了
作者: yudi1991   2016-07-06 15:59:00
就只是想帶風向而已啦
作者: fish0048 (DJ4酷黑)   2016-07-06 21:48:00
推理性討論 公開資訊也是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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