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talpha (月迷風影)》之銘言:
: 心得:
: 這是八卦版 bibimiffy大的懶人包心得,提供給版友參考。
: 另外,在看電業法修正草案的同時,請不要忽略能源局的角色,
: 這個單位的問題可能比電業法修正草案的問題來得大……。
: 補充心得:
: 能源局澄清 台電不民營化 2016/07/28 經濟日報 記者吳馥馨/台北報導
: http://udn.com/news/story/7238/1857293
: (新聞內有台電工會與能源局問答的圖表整理。能源局回應的第四點,
: 「關切」是要到時找發電業者喝咖啡嗎?)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coR-gT ]
: 作者: bibimiffy (翻滾吧~兔仔)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問卦] 曖昧的電業法修正草案條文懶人包?
: 時間: Fri Jul 29 17:50:52 2016
: 寫在前面:
: 一、我看完全部的修正草案條文
: 我看完全部的修正草案條文
: 我看完全部的修正草案條文
: (因為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最近沒時間看修正條文,所以只就原po寫的提些討論。
: 二、人民都被兩黨給賣了
: 三、台電真有那麼不堪?電業自由化真的可以有較低廉的民生用電?
: 〈台電的寡占和電業自由化的迷思〉
: 四、人民真的要主動關心這些議題,否則我們都是自己把自己賣掉的推手。
: =============== 正文開始 ============
: 以下只討論大家爭議的部分
: 再討論電業法之前,應該先來個解釋名詞
: 1、修正草案第二條〈用詞定義〉
: 電 業:指依本法核准之發電業、電力網業、售電業
: 發 電 業:指設置主要發電設備,以銷售電能之非公用事業。
: 電力網業:指於全國設置電力網,以轉供及銷售電能之公用事業。
: 售 電 業:指購買電能,以銷售於用戶之非公用事業。
: 2、修正草案第五條:
: 電力網業應為國營,以一家為限,其業務範圍涵蓋全國。
: 公 營:指政府出資,或政府與人民合營,且政府資金超過百分之五十者。
: 由公營事業轉投資,其出資合計超過百分之五十者,亦同。
: 3、修正草案第五條說明:
: A:電力網具有公用性及自然獨佔性...(中略),爰明訂電力網業由國家獨家經營,
: 惟必要時,得就其業務之全部或一部委託民間經營。
: B:核能與水電因特殊原因爰就公營。
: ※ 爭 議 點:電業法通過之後台電負責電力網業,為國營。
: 又因核能和水利的特殊性,所以是公營。
: 雖然說公營有50%以上由政府持股,那不是政府持股的部分是由誰持股?
: 開放鄉民認股?
: 現行台電的業務中,最花錢的不是媒體一直帶風向的肥貓和薪資,
: 而是每天都與我們息息相關的輸配電線路,也就是電力網業。
: 在7/27的公聽會中聽到某人說輸配電線路最賺錢時,頗呵。
: 難道他以為線路架好不用維護就有電可以用?
: 那颱風天台電員工是在搶修甚麼東西?地下電纜不會有人偷剪?
: 由上述可知,電業自由化後,台電除了輸配電線路〈國營〉、
: 和確定不延役的核電廠以及受限制的水力電廠之外〈公營〉,
: 到底還有甚麼財源可以應付他龐大的維護成本?
: 你說電路使用費?請問大家願意每個月繳多少錢維護線路?
沒錯,是電路使用費,但是可以兩方收費,讓發電方和用電方都付費。
發電方應該付費用讓電網業者送電。用電方也付費用給電網業者維護線路。
怎麼談價格就看各發電業者談判了。
: 4、修正草案第四條:〈本條新增〉
: 電業之組織,以依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 爭 議 點:現有的台電股份有限公司在被分割後還是台電股份有限公司嗎?
: 5、修正草案第六條:
: 第一項:...(前略),於施行後換發兼營電力網業及發電業執照者,應於施行日起算
: 五年內,分割為不同公司,且不得交叉持股。
: 第二項:電力網業依前項規定與發電業分割為不同公司後,不得兼營其他電業。
: 第三項:電力網業兼營電業以外之其他事業,應以不影響電力網業業務經營
: 及不妨礙公平競爭,並經電業管制機關核准者為限。
: 電力網業依第一項及前項規定兼營者,應建立依經營類別計算盈虧之會計單位,
: 不得交叉補貼。
: ※ 爭 議 點:分割後的台電不得交叉持股,請問維護費用哪裡來?
: 若是維護費用不夠呢?請問是誰買單?
現行制度下,維護費用哪來?不也是附加在電費裡,由用電戶負擔嗎?台電不會免費
維修,只是帳單上看不到維護費而已。
分割後,看似多了電網維護費,但其實應也就是過去包在電費裡的維護成本另外攤出
來看罷了。
: 6、修正草案第八條:〈本條新增〉
: 電業管制機關應輔導成立財團法人電力調度中心,執行電力調度業務,
: 並以一家為限。
: ※ 爭 議 點:電業管制機關是誰?現行的全民監督機制不好嗎?
: 台電的供電品質或穩定度有不佳嗎?現在的電費太貴嗎?
: 如果以上皆非,那為什麼一定要把台電分割,
: 然後再另外成立一個類NCC的電力調度調度中心?
: 難道〈自由化〉這三個字真的這麼重要?
參考電信自由化後的爭議。
自由化後,中華電信仍持有全國最完整的有線電話網路和交換機房。
民營業者若要接上市話或使用ADSL,都需要向競爭對手中華電信租機房和線路。
民營業者抱怨這是不公平競爭,中華電信則說這是他們辛苦舖設(其實是用稅
和當時獨佔收的費用鋪的)及維護的,自由化之初大家看好光纖,民營業者不
肯分擔維護才全給中華電。沒想到光纖發展不如預期,反而ADSL技術使舊線路
起死回生。民營業者曾施壓政府要求由政府買下線路公營,但後來似乎沒新消
息,民營做的台灣固網似乎一直不成氣候。
我想這次廠網分離的考量,應該有借鑑電信自由化後的爭議。
台電的供電品質是很好,斷電時間佔比少和維修效率高在全世界名列前茅。自
由化是希望引進競爭使品質更加進步。
目前電價組成有基本度數、流動電費(採累進費率),但一般用戶沒有時間電價。
未來自由化競爭下,基本度數可以降低來,同時累進費率的級距增加,引導用戶
省電。配合時間電價和智慧家電,分散用電尖峰用量,可以減少新建電廠去支援
尖峰用電的壓力。
這些台電能不能做嗎?抱歉,我看到的是做時間電價很重要的智慧電表安裝,台
電裝的很不甘不願,嚷著說用傳統的抄電表方式即可,不需使用智慧電表等等。
費率調整等事,台電也做的很沒有效率。這不完全怪台電,主要是因為獨佔市場
使台電若要調整費率,會一次影響全國,於是政客們就會跳出來做各種要求。
如果自由化,回歸市場機制,讓消費者自己決定要買那家的電用什麼費率,不是
更有效率?
: ※ ※ ※ ※ 這麼重要的民生議題居然都沒有甚麼媒體在報導,
: 有看到報導的也都寫得很含糊,意圖將這個影響民生的重大法案,
: 導向是台電員工貪婪,所以工會出來抗議工作權受損。
: 可是事實上並沒有那麼簡單,政府只是想利用大家仇視台電的心理,
: 來企圖掩蓋這個曖昧不明的政策。
: 這個草案本在下周就要交送行政院了,〈原本是今天要送交〉
: 但卻沒有媒體或是政論節目討論它的嚴重性,希望大家可以多多討論,
: 不要影響自己的權利。
: ※ 這一次,我們可不可以不要扯藍綠?理性的討論這個攸關大家民生的議題呢? ※
目前看到比較多的是一提自由化,就說是賣國產給財團。如果對自由化只有這樣的
想法,那也很難做什麼理性討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