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卦] IPP需繳用戶公積金?農曆七月騙鬼啊!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6-08-03 23:09:34
心得:
本篇為電業法修正草案的延伸閱讀,主要是針對能源局在2016/08/03
「電業開放 電價看漲 IPP爽賺」這篇報導中宣稱民營電廠需繳用戶公積
金一事,從電業法修正草案的法條內容進行反駁。
能源局的問題似乎不是普通的大。
2016/08/05 補充資料:
電業開放 電價看漲 IPP爽賺 2016/08/03 自由時報 記者林筑涵、黃佩君/台北報導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17440
「前略)能源局電力組副組長吳志偉回應,IPP電廠基本上都在合約年限內,
屆時若無與台電解約,在電業法修法後仍需繳納用戶公積金。(下略」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eU38Rf ]
作者: Hyuui (修)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IPP需繳用戶公積金?農曆七月騙鬼啊!
時間: Wed Aug 3 20:17:09 2016
FB圖文版,請求幫忙擴散: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208855708845995

我就講嘛,官員被壓著說自己也不信的鬼話。
5月4日,媒體報導民營電廠運轉二十年來,能源局從未依法要求提列用戶公積金。同日,
能源局解釋,目前民營電廠只售電給台電,故不適用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
7月26日,電業法修正草案,第二條將再生能源發電業、發電業、一般售電業改定義為非
公用事業,第九十七條排除適用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有關電力及其他電氣事業之規定。
雖然電業法修正草案新增第六十四條純益規範,但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的用戶公積金,
是以備減少收費之用,電業法修正草案是再給業者投資再生能源之用,而再生能源發電業
幾乎沒有義務,也不受純益規範限制。
8月2日,能源局表示,IPP電廠基本上都在合約年限內,屆時若無與台電解約,在電業法
修法後仍需繳納用戶公積金。
林全、李世光,你們當沒有人會閱讀新聞和法條嗎?今天正好是農曆七月初一,騙鬼啊?

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30008
第 12 條
民營公用事業,其全年純益,超過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二十五時,其超過額之半數,應用
以擴充或改良設備。其餘半數,應作為用戶公積金,以備減少收費之用。
前項所稱純益,係指全年營業總收入,除去一切經常維持費用、捐稅、折舊、借款利息之
盈餘而言,所有股息及各種公積金,皆不應除去。

1050726電業法修正草案條文
http://goo.gl/eolpvW
§第二條 (名詞定義)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二、再生能源發電業:指設置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三條所定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以銷售
電能之非公用事業。
三、發電業:指設置主要發電設備,以銷售電能之非公用事業。
六、一般售電業:指購買電能,以銷售予用戶之非公用事業。
§第九十七條 (排除適用)
自本法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日起,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有關電力及其
他電氣事業之規定,不再適用。
§第六十四條 (純益規範)
發電業之全年純益超過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二十五時,應以超過之半數加強機組運維與投
資降低污染排放之設備,其餘半數為投資再生能源發展之用。
再生能源發電業不適用前項之規定。
作者: qqq0103 (fqdf)   2015-08-03 20:18:00
幹!!===========台電會虧損,這才是最大因素,不是核四==
作者: coolda (cool)   2015-08-03 20:18:00
超爽的
作者: sam1sam2sam3 (LIWAY)   2015-08-03 20:18:00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5-08-03 20:20:00
核四是最後一根超級大稻草
作者: medama ( )   2015-08-03 20:21:00
QQ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15-08-03 20:21:00
高調
作者: MrStone (★史上最強 沒有之一★)   2015-08-03 20:22:00
幫推
作者: morichi (我把你們當人看)   2015-08-03 20:24:00
國民黨為啥沒打算擋這個阿?土条有掛否?
作者: st9061204 (阿克西斯教徒)   2015-08-03 20:25:00
幹!那也就是說之前臺電都把民營該降價的部分吸收了,因為民營都沒提列公積金?!
作者: sam1sam2sam3 (LIWAY)   2015-08-03 20:25:00
九家民營電廠,初估歷年來積欠用戶公積金逾一五○億
作者: kimkim9988 (阿金)   2015-08-03 20:29:00
財團:我不是不繳,我是故意不繳,我不但不繳,我還要吃下臺電年賺數百億的發電廠
作者: icexice (用力跳舞會很舒服)   2015-08-03 20:42:00
台電會虧損當然不是因為核四,核四在會計帳上是資產,那3000億根本還沒算進損益裡
作者: eeveelugia2 (芝加哥路人甲)   2015-08-03 21:19:00
還有不要忘了 民營電廠聯手高賣的63億罰金現在還在打官司 一毛也沒繳
作者: iamten (小騰)   2015-08-03 23:00:00
高調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5-08-03 23:09:00
有卦有推,借轉公民版,謝謝。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08-03 23:39:00
IPP電廠指民營電廠,非指再生能源電廠。目前IPP電廠皆為火力發電(使用煤及天然氣) http://goo.gl/4JJq6a混在一起講嘛!引的64條說純益超過資本總額25%時,超過的一半要投資再生能源發展之用。並沒有說這些純益就是民營電廠吃掉之所以有97條不適用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看來就是打算把原本當公積金的部分拿來發展再生能源啊。
作者: m36580 (QiuBo)   2016-08-03 23:57:00
其實我看不太懂土條想表達什麼,看起來是譴責能源局5月說IPP不適用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但又為何提到再生能源?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04 00:02:00
就是說 有訂契約在 這些契約都應該不管 要入法 以法為主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08-04 00:02:00
土條反再生能源吧?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04 00:04:00
他什麼都反 就是不反核能吧?
作者: m36580 (QiuBo)   2016-08-04 00:05:00
看來土條現在是各種偷渡擁核反綠能的思想XD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04 00:05:00
其實要判斷很簡單 目的就是想要核能...能反的都反能鑽的鑽
作者: tcpic (麻雀)   2016-08-04 00:06:00
他不反自由化啦 他反對蔡英文的自由化而已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04 00:07:00
可是你下一篇發的文章看起來不只阿 XD
作者: tcpic (麻雀)   2016-08-04 00:08:00
我等下再列一下 那一排跟KMT相關的好了
作者: Hyuui (修)   2016-08-04 03:56:00
tcpic你太弱了啦,隨便拿一個KMT的提案結果反被我打臉。想為DPP護航電業法修正案,也回家做點功課再來嘛。而且其實我沒有強迫大家一定要支持核能喔,核能流言終結者社群更是遠比反核人士和環團更身體力行支持再生能源發展。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08-04 09:17:00
那麼,64條說要把原來當公積金預備降價的部分改用來發展投資再生能源,樓上應該大力贊成啊,為何要說騙人?
作者: Hyuui (修)   2016-08-04 09:33:00
那就不是用戶公積金,還硬要是說用戶公積金,當人傻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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