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廢死

作者: MunezSu (Munez)   2016-08-20 08:30:30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引述《MunezSu (Munez)》之銘言:
: : 過幾天要參加一場英文辯論
: : Proposition 是:聯合過應要在全世界提倡廢死政策
: 正方其實是很弱勢的,怎說?
: 誠如我一再強調,如果重點放在"聯合國"的話,那反方太好打了。
: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以一百六十票的高票,選舉中國為理事國,
: 沙烏地也得了一百四十多票,
: 換言之,聯合國根本沒有辦法對死刑大國產生什麼有效的制裁作用,
: 既然如此,聯合國要在全世界提倡廢死,本身即是不可能之事。
: 所以我的結論是: 反方除非是白癡,否則他們贏定了。
: 說得更精確一點:反方如果去打生命權這些東西,那他們就真的是白癡,
: 直指聯合國就行了。
抱歉現在才回信,早上在忙加上人不在國內
有觀察您的論點
如果被提出來(雖然我覺得機率很低)
我的應對方式應該是攻擊所謂"失敗推論"
我知道您所說的是事實但是我研究了一下
能引用的文獻大概只有聯合國紀錄
關於所謂的制裁效果是屬於個人的無效推定
沒有Root你無法推論制裁效果
(意思是你沒有資料證明)
打個比方,小明的女友跟小張去汽車旅館睡覺
在沒有檢體下,你無法推定他們有發生性行為
當然你可以提供模凌兩可的支援資料
有名的XX教授之看法支持這個假設
但沒有Work (不知道怎麼翻譯,大概的意思是花錢跟心力研究。)這種基本上還是能被攻

更進一步說,題目是假定的,對於聯合國之運作是較無相關的,主要是"應該",或是"需
要"而對象是全世界
再加上反方其實無法一直緊咬同一論點
在第一論點後,正方回擊,之後第二論點重複是扣分的。(規則問題)
結語可以再提但是通常是結論
基本上我個人認為攻擊聯合果反而不是聰明的決定
,跳脫主體(死刑)是不太正確的
然而目前我比較怕的是經濟問題,監獄維持費
我打算用官司花費來反擊,在美國,跟某些國家
(我找到文獻還未詳讀)
打官司,聽證等,政府花的費用是比養犯人一輩子還多的
當然也不是很強力的回擊,但之後再補齊吧
其實我大概模擬了25個反方論點,試著找出反擊方式
最後,感謝回信
PS. 本人是支持死刑的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08-20 08:30:00
感謝您的回應!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21 02:38:00
尚市長如果會反串廢死的話 可行! 有看頭!
作者: elmotze (On my way)   2016-08-22 10:26:00
監獄維持費可以用重罪犯比例反擊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08-22 12:42:00
經濟問題我記得是講死刑判決確定(要多次上訴審判確認)、死刑犯刑前的監管、以及誤判之後的賠償,這些所花費的金錢比起判終身監禁和後續處理所需的花費還要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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