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三讀修正通過 外勞滿三年免出境

作者: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10-21 17:03:56
【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新聞標題】
立院三讀修正通過 外勞滿三年免出境
【完整內文】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案,取消外勞在台工作3年期滿後須強
制出境的規定,讓外勞可長時間在台工作,避免僱主面臨勞力空窗期,外勞也不必因離境
再多繳一次仲介費。根據勞動部日前估計,新制上路後,每年約有1萬4千名外勞受惠。目
前《就服法》規定外勞在台工作每3年為一期,每滿3年須至少出境1天,最長期限為12年
;外籍家庭看護工如經專業訓練或自力學習而有特殊表現者,可延長到14年。但民進黨立
委吳玉琴等為了避免在外勞期滿出國、重新入國期間,讓被照顧的失能者面臨將近一個月
的照護空窗期;且為了避免外勞重新申請來台必須繳交高額仲介費,因此提出修法,刪除
「強制出國一日後始得再入國工作」的規定。吳玉琴在提案說明中指出,這項規定原本是
為了免來台工作的外國人藉由長期居留,有變相移民的可能。但隨著後來《入出國及移民
法》修正了無戶籍國民停留、居留及定居專章,並明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從事《就服
法》內所規範特定工作而居留者,在我國居留期間,不計入申請永久居留的條件。因此,
《就服法》中的「強制出國一日」規定已沒有必要,應該刪除。(曾盈瑜/台北報導)
【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021/972420/
【備註心得】
主打這個議題的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今年為此狂開記者會,
很高興有了具體成果。
希望這個成果對於解決移工處境,乃至於化解台灣社會潛藏的外籍歧視問題,
能有一定的效用。
作者: acidrain (一作品一本命推廣)   2016-10-21 20:40:00
本外勞本來就該同權
作者: bugbook (光與闇的消逝之所)   2016-10-21 20:52:00
移工逃跑跟不良移工汰換機制的相關問題應該也要解決。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6-10-21 21:42:00
沒配套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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