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讓7個陌生人決定你家去留的「獎勵自辦重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6-11-15 11:06:59
【轉錄來源】
蘋果即時 即時論壇 2016/11/13 17:59
【文章標題】
讓7個陌生人決定你家去留的「獎勵自辦重劃辦法」
【完整內文】
賴建興/上班族
台中市位於七期周遭的土地,近年通過多起自辦重劃區,是近年來全台規模最大、重劃
利益最高的自辦重劃區域。然而,自2009年起,台中民間自辦重劃案陸續衍生多起訴訟,
甚至有地主一路訴訟至聲請釋憲。今年7月大法官公布釋字第 739號,解釋「獎勵土地
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自辦重劃辦法」)部分條文有違憲法保障
人民財產權與居住自由之意旨。地主們紛紛發動訴訟、釋憲的司法救濟,凸顯「獎勵自辦
重劃辦法」的實施,容易侵犯人民財產權與居住權,衍生眾多的訴訟案,也顯示並非單一
的土地買賣糾紛個案,主管機關台中市政府在各重劃案中的「審查」責任,也應該被
檢視。
台中各地區自辦重劃案相關訴訟的爭議類型有三種:拆除地上物、配地無效、行政訴訟
等三類。「拆除地上物」是地主被誘騙簽下同意書或訴訟仍在進行中卻遭重劃會申請
強制拆除等等;而「配地無效」主要因為重劃會有偽造文書、工程經費灌水等等;
「行政訴訟」則是針對重劃案台中市政府未實質審查等。
「拆除地上物」爭議,如台中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位於交六用地上的住戶,因事後發現
重劃會誘騙原住戶放棄土地原位置分配而提起訴訟。一審與二審訴訟皆贏得判決不需
拆遷的住戶,卻遭遇重劃會在二審上訴期間,以妨礙配地為由,勝訴取得拆除地上物
判決,申請法院強制拆除的執行命令,趕在二審宣判不需拆遷之前,強制拆除地上建物,
導致住戶贏得訴訟仍然失去自己的房子。
「配地無效」爭議,如2014年台中安和自辦重劃案,重劃會把土地切割使地主人數暴增,
有340位地主每人持有土地面不足0.07平方公尺、工程費用灌水等事由,巫姓地主以
重劃會登載不實之處,請求確認決議無效。訴訟進行時重劃會仍繼續完成配地,且部分
土地所有權已轉移,之後該訴訟案被台中高分院判決認定重劃分配結果無效,主要是
因為重劃計畫書、預算書等等報告,主管機關台中市政府未實質審查即予備查,核定
實屬無效,自不得進行下一階段之重劃土地分配與轉移。該判決也衍伸出第三種爭議
類型,即台中市政府未實質審查之缺失導致人民權益受損。
今年7月大法官就「自辦市地重劃審查案」,作成釋字第739號解釋,違憲的條文包括
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自辦市地重劃應由土地所有權人
過半數或7人以上發起成立籌備會」。釋憲記者會說明該條文內涵,意即無論擬辦重劃
範圍有多少土地所有權人,只要7人以上就可成立籌備會,容易發生「重劃範圍愛畫多大
就畫多大」的流弊,不符憲法要求的正當行政程序。另外關於籌備會的職權,於同辦法
第9條、第20條規定由籌備會申請核定重劃範圍,以及第9條,第26條規定,由籌備會為
重劃計畫書的申請核定及公告、通知土地所有權人等,均屬重劃會職權,卻交由籌備會
為之,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台中市目前仍有拒絕參加自辦重劃的黎明幼兒園,同樣遭遇重劃會以妨礙重劃施工、妨礙
土地分配為由,訴請拆除地上物。2016年6月28日台中高分院宣判重劃會勝訴,
黎明幼兒園預計在11月21日面臨強制拆除命運。而參考前述各案例可以知道,黎明幼兒園
先前已提起配地無效之訴訟,目前尚未宣判,在爭議尚未完全釐清,以及司法訴訟仍可
再提起進行的情況下,快速執行強制拆除地主的地上建物,在日後重劃會仍然可能因
相關訴訟如偽造開會委託書或台中市政府未實質審查之行政訴訟,被判決重劃分配結果
無效,但地主的房子卻已被拆除的惡果產生。
台中市自辦重劃案,歷年來已發生多起偽造文書、灌水人頭且強制拆遷住戶土地與房屋之
相關訴訟等負面影響,且類似事件持續還在發生當中;而大法官釋字第 739 號明白宣示
獎勵自辦重劃辦法部分宣告違憲的條文,是侵犯人民財產權與居住自由。身為最高主管
機關的台中市政府,應當負起責任,未釐清爭議前,不得強制拆除重劃區內住戶房子;
同時因自辦重劃制度已被證明有缺陷,為預防日後衍生之爭端,在獎勵自辦重劃辦法
完成修法之前,應當暫停審核新申請自辦重劃案;屬於進行中而具爭議的重劃案,
也應當以主管機關之身分介入進行「協商」或「調處」,保障台中市民的財產權與
居住自由之權利。
【轉錄連結】
https://goo.gl/yorHHZ
【轉錄心得】
自辦重劃的弊端也不小,難怪會成為強拆迫遷事件的起因之一。本文也提供給關心
強拆迫遷相關事件的版友參考。
作者: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11-15 21:57:00
push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