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6 (çŸID真好)
2017-09-14 18:13:23※ 引述《geordie (Geordie)》之銘言:
: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 你先不用急著科科 你父母不動腦想 你不要自己就加倍腦補阿阿
: : 為什麼兩者不同
: : 不要自己腦補美國在等機會
: https://goo.gl/TAYCMv
: TRA第二條第三項
: 本法律的任何條款不得違反美國對人權的關切,
: 尤其是對於臺灣地區一千八百萬名居民人權的關切。
: 玆此重申維護及促進所有臺灣人民的人權是美國的目標
: 法律的適用和國際協定
首先 我先強調 對台灣居民人權的關切
這也是我強調的 台灣境內居民
而不是非在台灣地區的中華民國公民
: 第四條:
: 缺乏外交關係或承認將不影嚮美國法律對臺灣的適用,
: 美國法律將繼續對臺
: 就像1979年1月1日之前,美國法律對臺灣適用的情形一樣。
你的畫法叫斷章取義
這裡講的是1979年前對台灣使用的依照法律國會通過
與中華民國政府簽訂的協議等依然適用
不過被你歪曲成美國法律也適用
: 你一定會說"關切"(interest)的界線很模糊,但是從李明哲的事來看,
: 美國的"關切"是相當積極der
: 而李明哲案是最明顯、又最單純的侵害人權的案件,
: 不若其他詐騙案違法事實明顯。
我懶得說了
光是把問題弄成人權問題/政治犯 根本不需要TRA美國就能"關切"(interest)了
結果在扯說是根據TRA
簡單的說 根本干TRA屁事
: 當然,中國從境外抓違法事實明顯的詐騙人犯
: 而不還人給台灣是有一定程度的侵犯台灣的法律管轄權。
: 阿共就是清楚這點,所以趁美國在搞清楚是怎麼一回事時,
: 快手快腳地把人犯載回中國。
: 這時中國犯了一個錯誤,抓了個NGO李明哲,
: 我相信由於先前的幾個案子已讓美國搞清楚狀況,
: 所以那時李明哲傳出被抓的消息的同時,美國同步得知的消息也被傳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