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本篇文章為 黃國昌 2017/09/16 17:49的臉書發文,內容是就中華民國
體育署署長林德福 2017/09/15 在記者會的發言提出看法,質疑體育署搞這種
「行政指導」,是否在教各協會如何違逆《國民體育法》的改革意旨。另外,
基於體育署署長林德福這種打算蠻幹護航體育協會舊勢力,全然不理新修正
《國民體育法》改革意旨的作法,黃國昌委員希望教育部部長潘文忠能立刻
撤換體育署署長,以落實新修正《國民體育法》。
本篇文章為體協改革相關閱讀,也提供給關心本議題的版友參考。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lFxgqU ]
作者: hiokchi (連筱葳)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B] 黃國昌 請立即撤換體育署長
時間: Sat Sep 16 18:37:27 2017
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體育署長林德福打算蠻橫硬幹,幫「協會」先鎖住十七席理事,教育部居然幫忙狡辯
黃國昌呼籲潘文忠部長,請立即撤換體育署長,找一位真正有心推動改革的來,別再讓大
家失望。如果做不到這件事,那就請潘部長知所進退。
https://www.facebook.com/kchuang2013/posts/2106389166254925
黃國昌
42 分鐘前 ·
奇怪,教育部是寫作能力有問題、還是閱讀能力有問題?
體育署林德福昨天下午召開記者會,說了一堆狡辯的廢話。
針對在章程範本中,「35名理事,先幫團體會員鎖住17名」,體育署提出的解釋是:「先
行告知各體育團體,團體會員理事17人為其上限」、「本章程範本僅為行政指導」。
提出這種可笑的解釋,是把大家當笨蛋嗎?
章程範本明明寫的就是「17人為團體會員理事」,而非「團體會員理事以17人為上限」。
體育署到底是寫作能力有問題、還是閱讀能力有問題?
體育署搞這種「行政指導」,是在教各協會如何違逆《國民體育法》的改革意旨嗎?
該有的指導,是依新修正《國民體育法》的改革意旨,明定「選手理事」的保障名額,同
時確保其餘理事的公平選舉規則,讓改革的陽光照進協會。
非常顯然,林德福毫無反省改過之意,打算蠻橫硬幹。
潘文忠部長,請您立即撤換體育署長,找一位真正有心推動改革的來,別再讓大家失望。
做不到這件事,那就請您自己知所進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