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7-10-30 14:20:59【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017/10/30
【新聞標題】
勞部版本 七休一鬆綁 做一給四取消
延長工時上限有爭議 特休延一年共識高
【完整內文】
【綜合報導】
行政院長賴清德上任後承諾針對「一例一休」政策修法,勞動部今將向賴揆報告
明天預告的修法版本,涵蓋鬆綁7休1、加班核實計算、延長工時上限、特休假遞延、
輪班間隔等5大面向,其中現行勞工「7天休1天」規定,可望回歸「可連續上班12天」的
舊制。對此,工商團體樂觀其成;但有勞工質疑,當初何必搞一例一休。
行政院、勞動部、民進黨團「一例一休研修小組」上周五召開會議,達成5大修法面向的
共識。賴清德今聽取勞動部簡報後,預計下周一和民進黨團討論定案後,經行政院會
通過,11月底排入立法院審查,盼年底前完成修法。勞動部主祕陳明仁表示,修法會兼顧
勞工安全和僱主用人權益。
擬回歸可連上12天
據該修法版本,經勞資協商同意後,可不受現行勞工「7天休假1天」的規定,傾向恢復
可連續上班12天的規定;另現行「休息日」採「做1小時給4小時的工資、做5小時給
8小時工資」方式計算,修法後將採「做多少小時、給多少」來核實給付工資。
至於延長工時上限、輪班間隔新制部分,部會官員和立委未達共識,將先採甲、乙兩案
併陳。延長工時上限部分,甲案是經勞資協商同意後,單月加班工時上限由46小時調至
54小時;乙案則是民進黨團書記長何欣純提議採「工時銀行」的概念,也就是3個月為
一計算單位,單季總加班上限為138小時。
資方盼縮輪班間隔
輪班間隔新制也有兩派看法,有綠委建議,以8小時為原則,經勞資協商同意,輪班時間
間隔可提高到11小時,但另一派認為,以11小時為原則可縮短為8小時。
對政院修法方向,綠委何欣純說,黨團小組會議在特休假部分達成共識,認為應給予
得延長一年的彈性,若還是休不完,改以工資發放。國民黨團副書記長蔣萬安表示,
希望多聽各方意見,周五將先開小組會議討論。
商總理事長賴正鎰說,加班工時上限若以單月計算希望能從46小時,提升到60小時,
若以總量管制則希望以6個月為單位,而不是3個月。至於輪班間隔方面,包括保全業、
殯葬業都希望能縮短至8小時。工總祕書長蔡練生則認為,加班工時上限乙案採總量
上限138小時,無法讓企業發揮彈性效果,因此支持甲案單月54小時;至於輪班間隔則
希望依照現行11小時規定,但可加但書讓勞資協商。昨則有青年團體到總統府前抗議,
要求政府先恢復勞工被刪除的7天國定假日。
勞工怨:何必當初
上班族張小姐說,一例一休讓勞工的權益有更多保障,現在才實施沒多久,企業界不滿,
政府就要修法,「當初何必又要搞什麼一例一休?裝肖維嗎?」從事演藝相關行業的
葉小姐則認為,一例一休對工作造成困擾,每次巡演都是超過一周,「7休1」的規定
根本不可行,還有聽到許多服務業的朋友抱怨排班困難,現在政府願意修法,算是
知錯能改,希望修法能顧慮到每個行業的特性,不要再造成大家的困擾。
一例一休修法 5大面向
●1.鬆綁7休1
經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可以加班,不受7休1的限制
●2.加班核實計算
取消休息日給薪「做1小時給4小時工資、做5小時給8小時工資」規定,改為核實計算
●3.延長工時上限
甲案
經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單月加班工時上限由46小時提到54小時
乙案
3個月為一期勻支總加班時數,季總上限為138小時
●4.特休假遞延
在1個月前告知僱主,特休假得遞延1年
●5.輪班間隔
甲案
經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輪班可從間隔11小時縮短為8小時
乙案
經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輪班可從間隔8小時延長為11小時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1030/37830100/
【備註心得】
故且不論勞基法前次修法將七天國定假砍掉的問題,2016/10/27 時任民進黨
秘書長的吳秉叡當時為了通過勞基法修法曾經說過「民進黨很負責任地提出《勞基法》
修法,要落實周休二日、讓全國放假一致,也會增加勞工特休假,反對這個政策的人,
可以不用支持民進黨。」的發言。
事隔一年的再次修法,該逼民進黨把屁話吞回去了嗎?
上述吳秘書長的發言,出自2016/10/27 蘋果即時
一例一休案再爆衝突 吳秉叡:反對者可不用支持民進黨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027/976308/
這篇報導,也提供給有興趣的版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