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現在也快一周年,許多條文還在輔導或甚至還沒施行過,政府(民進黨)
又迫不急待趕著修法了。
想當初這裡發文提出不修法才是風險最低的,還被說大老闆肯定愛死我了。
一例一休的爭辯裡,常常提出反對一例一休的人都會被打成想要兩例,兩例又會
被打成沒彈性,要太多,而被忽略不修法也是一個選項,當然這一點也不是我先
提出來的,其實當時很多政論節目裡勞團早就提出不修法這個選項......但是當
時這個選項從來沒被當成選項過,永遠被導向到一例一休與兩例之爭。
如今看來,不修法可能才是最好的,尤其當時前一年才剛修法通過單周40工時。
政府對資方的軟弱和台灣資方的思維-永遠想靠著降低勞力成本來取得獲利,一
例一休砍了七天國定假日送給資方後的一年,資方仍然不斷地說付出太多成本、
需要更多彈性,而政府也對資方有求必應。
一例一休的主張與價值,降低工時,保障休假權,結果新的修法方向似乎都自打
嘴巴。
勞基法五大修正方向:
1.鬆綁7休1
這條在勞基法裡第36條,1984訂立,『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放寬這條根本毫無道理,這不是一例一休修法範圍。
2.加班核實計算
這條屬於上次一例一休範圍,不過在一例一休修法爭議的時候,多少人出來說這
叫以價制量、是勞基法的進步,把這條砍了,那一例一休的休息日變得更加薄弱
3.延長工時上限
勞基法第32條,1984訂立,制定之初,延長工時就為46小時,也跟一例一休無關
4.特休假遞延
上次一例一休增加特休假沒放完需換成工資,一年不到又要改成可以遞延
5.輪班間隔
現制11小時輪班間隔可能會改成8小時,這條去年通過後根本沒實施過
總結來說,五個方向裡面,有兩個根本不是一例一休的範圍,放寬毫無道理,剩
下三個是上次一例一休才剛增加的保障,結果一例一休搞到最後,幾乎只剩下砍
去七天假,順便把不是一例一休範圍的部分也放寬。
我認為政府應該承擔起資方給的壓力,而不是有求必應,以目前看來,這根本沒
有停止的一天,尤其連續三年修改勞基法真的好嗎?多少法條是在輔導沒有執行,
社會永遠在適應新的勞基法。
有了上次的強硬修法經驗,民進黨這次也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如果完全照著目前
的草案通過,一例一休的核心價值真的就變成只有砍去七天國定假日,也完全應
驗去年勞團的預言,一例一休只是為了砍七天國定假日。
七天假的價值,如果政府好好運用來當籌碼絕對至少應換來實質的周休二日,結
果砍去後外加一堆放寬,勞權的進步、實質的周休二日又再遙遙無期了。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標題: Re: [討論]一例一休, 左派, 與右派.
: 時間: Wed Oct 12 20:06:52 2016
:
: ※ 引述《StarCat76 (灰色星星)》之銘言:
: : 勞基法是一體適用全部勞工的基本福利,在守法的前提下
: : http://i.imgur.com/yQwOxZKh.jpg
: : 目前每位勞工已然享有
: :
: : 法定工時單周40小時+19國定假日(含七天)+一例假
: : 以前約定為周休二日的人,以後也有這七天假,而且依法實質放的到。
: : (原PO乙君假設錯誤)
:
: 沒有錯誤. 乙君的周休二日是以挪移七天國定假日達成的.
: 將之計入周休二日的104天後, 自然不能再計入國定假的部分.
:
: : 沒記錯的話,國定假日只能跟工作日做交換,
: : 強碰非出勤日或例假日還要補休。
:
: 非基本待遇的雇主能夠調整成本的工具很多.
:
: 以三班制的勞工為例(每班八小時), 只需要排7.5 7.5 7.5 7.5 7.5 2.5的班,
: 就可以在帳面上完全迴避掉國定假日, 而實務上完全跟 8 8 8 8 8 0一樣.
: 因為勞基法規定每4小時應有30分鐘的休息,
: 八小時的班本來就會被拆成 4~0.5~3.5, 而休息時間是不用計入工時的.
:
: 就算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 排7 7 7 7 7 5的班, 中午休息1小時.
: 只要考核制度運用得當, 是工作7小時或8小時, 對雇主而言差異不大.
: 反正員工都會完成預定的業務目標, 做不到的就扣獎金.
:
: 我很好奇的是, 當貴方要攻擊一例一休時, 老闆就會變得很無良.
: 當要為二例制度辯護時, 老闆又會變得很有良心.
: 為什麼可以用這種雙重標準來建立理論呢??
:
: : 所以重點是,
: : 此次的10/5的修法是"所有"的勞工七天國定假日都要被砍掉。
: : 換來的是一休(可上班),對部分工時、輪班制、已經實施周休二日
: : 的人幾乎沒有幫助。
: : 令人存疑的是,原本隔周休的人,真的會因為這樣而周休二日嗎?
: : (政府根本不敢保證)
:
: 1. 假如要對已經實施周休二日的人有所幫助,
: 那對原本以基本待遇進用員工的雇主來說, 人事成本的漲幅過大.
: 這會使得這些雇主更容易傾向於解雇員工.
:
: 2. 假如待遇包含周休二日,
: 只表示他並不是最需要幫助的, 最弱勢的勞工族群.
: 凡事總有個優先順序.
: 貴方的主張就跟中產階級靠北不能領低收入戶補助一樣,
: 只是貴方一直沒有察覺而已.
:
: : 再次強調,
: : 是所有的勞工的七天國定假日都要砍。
: : 是所有的勞工的七天國定假日都要砍。
: : 是所有的勞工的七天國定假日都要砍。
: : 什麼一休,特休,幾乎都是煙霧彈,立委名嘴永遠在這上面打轉,
: : 但是永遠不敢面對,為什麼不要不修法不砍假,更有甚者傳播錯誤訊息,
: : 說部分勞工沒有七天國定假日。
: : 仔細想想勞基法有可能差別待遇如此之大嗎?別人有七天國定假日,
: : 你可能沒有嗎?
: : 原PO以純以風險分析,假設原PO都是對的,難道不修法不改變,
: : 不就是風險最低的嗎?
: : 再者風險分析應再加上可獲得利益做比較,在可承受的風險內,
: : 爭取最大利益,方是對所有勞工最有利的。
: : http://i.imgur.com/bJUYAfD.png
:
: 某種程度上你是對的. 但以這個理論為基礎的話,
: 你還是會得到應該以領取最低待遇的邊際勞工為準的結論.
:
: 基本待遇的調升沒有超過現有待遇, 實質上就是沒有利益.
:
: 假設有三個勞工, 他們的產值與待遇分別是:
:
: A君 B君 C君
: 產值 150 100 70
: 待遇 120 80 60
:
: C君的待遇是60, 且等同於基本待遇.
: 今天B君為了提高自己的待遇, 設法讓基本待遇提高到90.
: 造成的結果會是:
:
: A君沒有影響, 因為他的原本待遇就有120.
: B君會得利, 因為他的產值100高於調整過後的基本待遇90, 可以確實領到.
: C君會受害, 因為他的產值70低於調整過後的基本待遇90, 他會被解雇.
:
: 同時我們可以注意到, 總待遇從原本的260下降到210.
: 但諷刺的是, 平均待遇會從86.6上升到105-因為C君會被排除在統計範圍外.
:
: 假如只將基本待遇調高到65, 就可以避免這種現象,
: 且總待遇從260上升到265, 平均值也從86.6上升到88.3
: 但就只有C君會得益, A君和B君則會無感.
:
: 基本待遇這種東西, 向來就是以待遇最差的勞工為準.
: 要是無視他們調到大多數人有感, 就是一堆勞工會失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