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7-12-18 23:35:27【媒體來源】
中央社 2017/12/18 15:14 記者陳俊華台北18日電
【新聞標題】
立法院初審政黨捐助上限 直轄市長300萬
【完整內文】
2018年將舉行直轄(縣)市長選舉,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政黨對其推
薦的參選人捐贈政治獻金額度上限,正副總統不得超過2500萬元;直轄(縣)市長不得超過
300萬元。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政治獻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請內政部長葉俊榮列席
。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趙天麟表示,現行政治獻金法對擬參選人每年捐贈額度,如個人、
營利事業、人民團體都有相關限制,但政黨捐給候選人的部分卻無上限,「公平性上開了
一個後門」。
趙天麟舉例,2016年總統副總統大選時,中國國民黨捐給正、副總統候選人朱立倫、王如
玄新台幣2億多元,民進黨捐給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建仁共636萬元,「這種比例能看嗎
?」且現在是民進黨執政較有優勢,說不定會收到較多政治獻金,以後數字搞不好顛倒過
來。
國民黨籍立委黃昭順則說,國民黨這段時間一直被民進黨清算鬥爭,都是先射箭、再畫靶
,建議主席讓草案直接通過,就到院會去表決,「如果今天讓他們(指民進黨立委)在這
羞辱,我沒資格以國民黨員身分在這開會」,黃昭順講完隨即離席。
經協商後,初審通過條文新增,政黨對其所推薦同一擬參選人之捐贈,應自其政治獻金專
戶支出,政黨對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捐贈不得超過2500萬元,立法委員不得超過200萬元
,直轄市長、縣市長不得超過300萬元,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不得超過50萬元,鄉鎮市
長不得超過30萬元,村里長、鄉鎮市民代表不得超過10萬元。
初審條文也明定,若違反規定捐贈政治獻金者,按其捐贈金額處2倍以下之罰鍰。
葉俊榮會後受訪時表示,這次修法對政黨捐贈給各候選人的政治獻金總額,做了一些限制
,適用在任何政黨,現在更具體的規定,對於落實政黨政治,及政治獻金的公開化、透明
化、合理化有相當多精進。
葉俊榮說,民主政治發展過程中,對政治獻金總是希望以小額捐款為主,而不是受制於少
數的大筆捐款,才合乎民主政治、參與、公開透明的大原則。討論過程中都是針對所有政
黨,也從這樣的角度取得共識。
趙天麟會後向中央社記者表示,今天修法對政黨捐助給政黨提名候選人的政治獻金上限有
所限制,如果明年元月立法院臨時會能夠完成三讀,2018年直轄市、縣市長等九合一選舉
即可適用,如果拖到明年3月後,可能會產生新舊法適用的問題。1061218
【新聞連結】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712180163-1.aspx
【備註心得】
政治獻金法初審通過,主要修改的部分在通過條文新增,政黨對其所推薦同一
擬參選人之捐贈,應自其政治獻金專戶支出,政黨對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捐贈不得超過
2500萬元,立法委員不得超過200萬元,直轄市長、縣市長不得超過300萬元,
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不得超過50萬元,鄉鎮市長不得超過30萬元,村里長、鄉鎮市民
代表不得超過10萬元。
初審條文也明定,若違反規定捐贈政治獻金者,按其捐贈金額處2倍以下之罰鍰。
來自政黨的政治獻金不再是無上限,這樣也許對檯面上的民代參選人、甚至是潛在的
民代參選人來說,更有機會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吧?(理想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