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本篇為 立法委員黃國昌 2018/03/17 19:55發布的臉書發文,黃國昌委員星期一
質詢體育署長關於泳協的種種弊端,當中包括了泳協理事長許東雄一人分身在台北與南投
同時擔任裁判,除影響比賽公正,更涉及詐領裁判費的問題,黃國昌委員要求體育署徹查
此事。
體育署2018/03/16回函,,表示許東雄並未領取在南投比賽的出席費,並出示
具領清冊為證
然而,黃國昌委員在質詢前就已經掌握原本用來詐領的真正領據簽名(如原文附圖)
體育署的回函內容證實了體育署包庇泳協舞弊的傳言。
本文為體改相關閱讀,提供給關心體改議題的版友參考。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QhGQnig ]
作者: hiokchi (連筱葳)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B] 黃國昌 泳協偽造文書 重製領據
時間: Sat Mar 17 20:14:38 2018
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星期一黃國昌質詢體育署長有關「理事長許東雄一人竟分身在台北與南投同時擔任裁判,
影響比賽公正,更涉及詐領裁判費」。
體育署昨天回函,表示許東雄並未領取在南投比賽的出席費,並出示(重製的?)具領清
冊為證。
可是,黃國昌在質詢前早就掌握原本用來詐領的真正領據簽名(如附圖),只是選擇不在
第一時間拿出來
https://goo.gl/WJzZha
FB連結:
一錯再錯:用「偽造文書」掩飾「詐欺犯罪」
星期一,我在教文委員會質詢體育署長,質疑泳協的各種弊端,其中之一就是今年1月在
南投及台北兩地同時舉行的比賽,居然驚見理事長許東雄一人竟分身在台北與南投同時擔
任裁判,影響比賽公正,更涉及詐領裁判費,要求體育署徹查不法。
結果,體育署昨天回函,表示許東雄並未領取在南投比賽的出席費,並出示具領清冊為證
。
看完之後,十分感嘆:到底是什麼樣的共生結構,讓這些人如此膽大妄為,在詐領國家補
助之後,為了掩飾犯行,現在竟然連偽造文書都敢,以為可以隻手遮天、繼續欺瞞!
其實,星期一質詢後隔天,泳界就有人私下在笑「黃國昌白做工了啦」「人家領據重製了
」。我聽到這種訕笑後,原本還不相信真的如此膽大妄為,沒想到果真如此。
他們不知道的是,在質詢之前,我早就掌握原本用來詐領的真正領據簽名(如附圖)。選
擇不在第一時間拿出來,只是想看看體育署是否會認真調查,還是如同檢舉人先前預告的
「體育署根本不會查、只會幫忙包庇」。
結果,真的讓人失望透頂!
這不是許東雄家族第一次利用泳協詐領國家費用了,先前早有詐領判決有罪確定的紀錄了
。或許是先前司法判決的輕輕放下,加上長期的壟斷把持,讓他們不僅沒有學到教訓,還
更加肆無忌憚。
這只是冰山一角。
人民一方面唾棄這種協會、一方面對體育署失望透頂,不是沒有原因的!
體育改革,已經淪為一場笑話!
https://i.imgur.com/7BoU7pV.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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