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到公民板,用意是跟大家說一聲,
近期我會針對第11條作修正
再跟眾板友強調一次,
我歡迎大家針對議題彼此議題腦力激盪良善回應,
但是,如果是會讓人爆氣的言論,我就不歡迎了^^
※ [本文轉錄自 PUBLICISS_PT 看板 #1RZEk9NG ]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看板: PUBLICISS_PT
標題: Re: [文章] #1RXZ5DTJ (PublicIssue)
時間: Mon Sep 3 16:06:30 2018
※ 引述《zuzi (zuzi)》之銘言:
: 三、違規人名稱
: lbowlbow
: 四、違規事實
: [不實言論]
: 第八條 .不得散布流言或不實言論損害他人之信用、名譽。
: → lbowlbow: 拜託三樓可以回八卦版嗎,這裡不需要黨工謝謝 08/30 12:45
: 任意散佈我是黨工之不實言論
: 嚴重損害我的名譽
: 請處理
公民板第十一條.
本板原則不禁止對於政府、政黨、人民團體、本國政治人物、政治意識形
態之神化、負面或惡意字詞;亦不禁止稱呼上述各類支持者而使用的文字
遊戲、扭曲字形、諧音藉義、引申詞彙、戲謔用語。
查閱有關黨工一詞:
為特定政黨工作 領取報酬的人
或指
對方(po文/推文者)為黨工、工讀生或拿了其他好處而來po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