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釋憲748推翻490 許宗力打臉翁岳生??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8-12-12 16:54:52
※ 引述《wn7158 (I'M魯迪)》之銘言:
: 我柯粉啦!
: 但你媽的柯P不要步上母豬蔡的後塵。
: 今天這個同婚公投,不是51%vs49%,是他媽的70%vs30%,懂?
: 目前台灣的普世價值,就是反同。
: 30%的人要70%的人,接受少數的價值觀修改民法,這是什麼民主邏輯?
:
: 還在哪裡70%的投票都老人,準備被制裁。
: 看看南部深綠長老教會,都可以為了價值觀的問題,寧願投韓也不投綠,你就知這個價值
: 觀是大於所謂的統獨概念的。
: 柯P,你不要步上蔡母豬的後塵。選上後就往左膠廢死同婚靠,因為大家對你,就只是大
: 家要教訓母豬蔡的出口。
: 當你掛上左膠挺同廢死,說真的你的表現其實和母豬蔡沒兩樣,就是乏善可陳,懂?
其實釋憲748和490 (女性不用服兵役) 根本是自相矛盾
例如748裡面寫:
是以維護基本倫理秩序為由,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以結婚,
顯亦非合理之差別待遇。凡此均與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不符。
然後490裡面寫:
立法者鑒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
....與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及第十三條宗教信仰自由之保障,並無牴觸。
只有男性要服兵役 就是基於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不同 沒有違反憲7
婚姻制度一男一女 也是基於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不同 變成違反憲7
大法官釋憲搞成自己打自己就很很好笑了.. 有種就去推翻以前大法官的釋字
作者: su4vu6   2017-12-12 16:25:00
當兵有生理差異 婚姻沒有生理差異阿
作者: kukuma (專屬天屎)   2017-12-12 16:26:00
大法官什麼時候說婚姻制度一男一女是基於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不同了,是你自己說的吧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12-12 16:31:00
本來就作文比賽隨便他們寫而已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12-12 16:31:00
樓上 你先解釋倫理秩序和男女角色差異有什麼不同?我說民法基於男女角色差異限制一男一女 不違憲也可以大法官把釋憲搞成自己打自己 話都他們在講 作文比賽
作者: ozs (放開雙手 仍然一無所有)   2017-12-12 16:33:00
當你成為法官,你說1+1=3也沒人動的了你,你就是神,你最大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12-12 16:34:00
法務部當初就是用倫理秩序認定不違憲 反符合490的釋憲結果空心菜認命的大法官748 去打490 以後死刑也違憲
作者: sober716 (像大樹一樣高)   2017-12-12 16:36:00
恩恩好棒喔 快去當大法官
作者: hosen (didi)   2017-12-12 16:38:00
大法官就隨人解釋你爽明天也可以釋憲 死刑違憲所以林北從來不信那一套,台獨連中華民國都要推翻了,還要我們信大法官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8-12-13 10:12:00
婚姻制度一男一女 也是基於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不同 你護家盟嗎?現在還在跳這種針
作者: orcman124   2018-12-13 17:13:00
釋憲實務本來就承認解釋不具對己有拘束力啦 新釋字變更舊釋字的見解多的很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8-12-14 14:02:00
法律是要與時俱進的,怎麼能說這樣叫「打臉」?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8-12-15 07:41:00
社會客觀情狀未變 多持人堅持婚姻1男1女 時在哪裡??2020 空心菜下台 新的大法官再去打臉748 可以預見..釋字是不成文法源 位置等同憲法 不用依脈絡釋?? 搞笑民法規範要照民風去釋 這是私法的本質 自己在那亂釋法務部就明文之前大法官對婚姻的定義是這樣 不聽硬幹後輩去打臉憲法老師 不照一貫的脈絡去釋 搞成自相矛盾兵役法侵害人身自由權利的要從嚴認定 釋憲沒有違反憲7民法私法契約 各公法權利義務無關 反而違反憲7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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