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關於請育嬰假的時間點

作者: ktbshawn (帳號被盜用)   2014-09-13 12:10:07
代po
我朋友去年12月初初任公職
她本來一直想請育嬰假
但想說要取得公務人員正式資格再請
也就是今年的10月初才會合格實授
打算合格實授10月中就上簽呈
(收到銓敘的審定函也要10月中),從11月1日開始請
但朋友告知這樣很可惜的是 就領不到年終了
想請問如果考量考績和年終的時間點
最佳的請假時間是何時
又如果10月中才提簽呈會不會有時間上的問題
(想說要10月中確定合格實授再提出來比較有保障)
以上,謝謝大家。
作者: inno25 (幸運是機會與努力的結合)   2014-09-13 13:04:00
真在意年終,就明年1/1再請啊~
作者: sambuck (多變的世界)   2014-09-13 13:34:00
一月一號開始請半年又有年終明天又有另考考績獎金多好年
作者: tomlinrabbit (湯林兔)   2014-09-13 13:55:00
一合格實授馬上請,難道不會有人說話嗎,回來時,還請不到職代幫你代理的同仁全部會恨你,先告知,確定有職代再請,明年1.1生效,一方面達到樓上說的效果,此外也不至於動機太明顯或讓別人辛苦
作者: Susanmin (蘇珊)   2014-09-13 17:18:00
11/1開始請也是有10/12的比例年終
作者: wang2028 (練功中)   2014-09-14 19:34:00
我國沒有"育嬰假"這種制度
作者: nldwmg (梧桐夜語)   2014-09-14 22:03:00
育嬰留職停薪就是俗稱的育嬰假,樓上的不就好棒棒﹗
作者: letumvelvita (小ㄡ)   2014-09-15 00:55:00
問題是樓上 不是就不是 就真沒這制度不是嗎這樣反駁 不就彼此彼此 也好棒棒?
作者: nldwmg (梧桐夜語)   2014-09-15 01:14:00
講那種無助於解決問題的話,根本就欠噓﹗
作者: juneday (juneday)   2014-09-15 13:28:00
把名稱講對會釐清很多事情,"假"跟"留職停薪"是性質截然不同的東西,不要將錯就錯
作者: nldwmg (梧桐夜語)   2014-09-16 08:26:00
如果他回答像你一樣,把事情講清楚,才有助於釐清事情﹗沒頭沒腦的講一句,沒這種東西,不是言之無物又算什麼?
作者: vvn (vivian)   2014-09-16 20:32:00
現在大部分還是女人在育兒,如果大家在範圍內都不體諒那會月來越少人想生小孩
作者: wang2028 (練功中)   2014-09-17 22:31:00
nldwmg你講半天對原po有何助益? 至少我還指出他錯在哪裡juneday講得沒錯 名字搞清楚 很多事情根本不需解釋
作者: nldwmg (梧桐夜語)   2014-09-18 09:41:00
知道假和留職停薪就不用解釋?呵~呵~這麼專業就不用上來問了﹗http://bit.ly/XGCl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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