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再請問一下大家
留停回來後的休假問題
(擔心回來後要忙小孩又沒假可以請會很崩潰@@)
103年休假:7日
104/5滿3年
(請問沒請留停的話,104年的休假一樣是7天,105年才有14天嗎?)
預計明年請一年育嬰
留停起始點 / 復職日 / 105年休假 / 106年休假 / 107年休假
104/3/2起 105/3/2 無 14(已滿3年?)x10/12 14天
104/6/2起 105/6/2 無 14x7/12 14天
請問以上這樣計算正確嗎?
※ 引述《yingpink ()》之銘言:
: 103/5/12生產(任職已滿一年,今年休假7天)
: 103/7/10產假結束回來上班
: 預計104年初之後請一年(以上)育嬰留職停薪
: 想請問怎麼做對我比較有利呢?(復職後休假問題/考績問題...)
: 1.104/1/1就開始請
: 2.甚麼時候請都沒差
: 以上利弊在哪呢?
: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