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職為同單位A組室 職務代理職稱為約僱技士 有國旅卡
該職位將於近期到期 後應徵本單位另一組室一年一僱之約僱缺
一樣有國旅卡 薪點享有的權利也都一樣 薪水使用的也都是本單位同一來源經費
請問如何才能接續年資?
爬文有看到 版友說要離職日等於報到日
想請問要怎麼離職日等於報到日
我的約期滿是10月5日 那我於10月5日離職 當天10月5日可以報到嗎
這樣不是同一天領2個薪水?
問了人事 人事回答一個是約僱職代 一個是約僱人員
年資似乎不能合併
請問相關法條名稱是什麼?
謝謝大家的指教
※ 編輯: afterpain (163.29.35.154), 09/19/2014 16: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