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anPeeBan (踢å±å±)
2016-04-20 22:24:33公務人員版首po 內容有稍稍牽涉到國營事業
如有違規請告知 我馬上轉版刪文
在下今年準備應屆畢業 今年初終於下定決心要踏上國考之路
研究了一下制度 還是有許多不懂的想請教
1.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六條提到了綁約=四個月+三年
爬了許多文都只有提到轉調單位而沒有提到離職0.0
如果我今年普考順利正取 是否代表在3年4個月內我不能進國營事業或民間公司??
2.
一樣是討論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六條
如果是重考後想去新的單位 會違反此法條嗎?
是的話有無其他方法或管道?
3.
根據 考選部98年9月1日選特字第0981501080號書函
地方特考是過實務訓練四個月起 前三年綁原分發機關 後三年綁主管機關
這段話實在不太理解阿
以"機械工程類科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為例
四個月受訓期結束後 前三年後三年分別要待的地方是?
以上 麻煩各位大大解惑了OTZ
作者:
wakke (合理化勒索)
2016-04-20 22:32:00又不是當兵或簽志願役3年4個月 要走離職誰能擋你
作者:
pk0943 (.)
2016-04-20 23:09:00bye
作者:
BJ4GG (狙狙不解釋)
2016-04-20 23:40:00版上就是公務員圈的縮影,你確定要進來?外面的人搶進來,裡面的人搶出去
作者:
f202097 (從零開始是如此困難)
2016-04-21 00:51:00綁是指商調的意思 等你到了屎缺會理解一堆人為何重考你好好唸書 缺好好選 記住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6-04-21 05:13:00結果沒人回答XD 1. 可以隨時辭職(目前辭職沒有規定)2.可以隨時重考(綁約重算)3. 前三年綁北投廠後三年綁北市府
ㄏㄏ 又有那種考上再來問ㄉ 結果考上來問又再那說考前怎不想清楚 真ㄉ是吼XDDDDDD
作者:
SkyPtt (è—å¤©ç™½é›²ç¶ è‰åœ°)
2016-04-21 12:59:00離職想幹嘛就幹嘛,重考,民營,國營,随便你法令只管現職
就是一堆人考上再說 才會造成考進來又想出去的 推原PO
作者:
vfhiroki (HAHAHA)
2016-04-21 21:35:00推
作者:
NewIan (生活開心最重要)
2016-04-23 09:04:00Po想太多,lm大說的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