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公務人員兼職問題

作者: arrange (米狗)   2016-05-12 19:08:22
因為興趣的關係學做了自製食品(ex果醬
及蛋糕類)因為限於公務人員不能兼職
所以做了覺得不錯也不敢販售
但先生又希望我能把這些產物轉換成現金
請問如果我製作,交由家人在網路或商店
販售的話,這樣就沒有從事商業行為,
是否有違反兼職呢
因為是興趣的關係,如果不能販售就算了
還是以工作為重
不想惹事情出來
只是單純希望興趣可以換點收入
貼補一下材料費和家用。也謝謝大家看完
我的問題 謝謝
作者: nlevta (生活大變動中...)   2016-05-15 22:02:00
也別說是先生做,只要由你手上賣出,不管是誰做,就是營利行為
作者: Shisah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故事)   2016-05-15 20:50:00
除非你全家都是公務員....別在機關裡面賣就好
作者: flyidiot   2016-05-12 19:17:00
查不到的,天知地知誰知?
作者: care123 (= =)   2016-05-12 19:25:00
當做你做完送給先生,先生拿去賣不就好了
作者: alex2000 (學會瀟灑)   2016-05-12 19:28:00
當你沒賣過資源回收喔,怕什麼。
作者: jonghochen (AHO)   2016-05-12 20:07:00
這個問題比較像是不得經營商業,不是兼職。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5-12 20:21:00
誰會說?
作者: ssarc (ftb)   2016-05-12 20:24:00
誰? 哪個人說是你做的? 明明就是你家人你先生做的乾你啥事?? 你就上班下班帶小孩,你什麼都不知道難道因為你是公務人員你家人就不能經營生意嗎?話不是這樣說的吧!
作者: li11223344 (床)   2016-05-12 20:35:00
你只是做完放在桌上,誰知道先生拿去賣了呢
作者: cashliu (QQ)   2016-05-12 20:37:00
可不可以做和會不會被發現是兩回事
作者: chang1202 (值日生)   2016-05-12 21:40:00
當公務員請不要當到傻了好嗎?除非你真的幹到全台灣有名否則根本不會管你 又如果你真的打算幹到出名 就一開始用別人名義不就好了 公務員沒有規定不能幫忙家裡難道家中一人當公務員 其他人完全不能營業販售?而且說實話 就算你下班兼職 只要不保勞健保直接領現 誰查的到你
作者: Sevenereka (禦電者)   2016-05-12 22:04:00
不要讓同事知道就好,要讓他們知道也只要說老公做的哈哈
作者: ndd2 (ndd2)   2016-05-12 22:58:00
想太多。當到簡任官再來擔心。
作者: dddee (諸壹)   2016-05-12 23:28:00
不懂這種管到下班後時間違憲的規定為什麼一直在還沒廢掉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5-12 23:34:00
除非妳被具名檢舉,可是有誰會這麼無聊去檢舉同僚嗎?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6-05-12 23:57:00
高官才不會有事吧..可是我同事已經發得差不多都知道了XD
作者: goshfju (Cola)   2016-05-13 00:05:00
很病態的規定
作者: SkyPtt (藍天白雲綠草地)   2016-05-13 00:08:00
"如果朋友喜歡,...,"危險的心態,就不能低調嗎?
作者: Hornet7 (上帝與我們同在)   2016-05-13 00:09:00
然後一邊慫恿同事出頭 長官問就龜縮 再跟著棒打出頭鳥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16-05-13 07:08:00
如果年得工作跟食品衛生、市場等等有關的話最好不要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16-05-13 07:35:00
地下經濟沒證據
作者: dreamqueen (緣夢)   2016-05-13 09:32:00
以先生的名義賣,打卡你說是你''家''賣的應該就好了吧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16-05-13 11:01:00
地下經濟就是沒發票,死無對證
作者: cwacwa (哇!!)   2016-05-13 12:58:00
不會被停職,我同事還在……
作者: turgnev   2016-05-13 13:28:00
不會有事,誰理你?別掛自己名號就好。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6-05-13 17:13:00
公務人員可以賣股票可以賣房子不能賣蛋糕
作者: ksxo (aa)   2016-05-13 21:39:00
我覺得原PO的問題不在有沒有人知道 而在實際上有無違法雖然是以先生名義 但是自身有"幫忙"實質 若追究是否仍違反?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05-13 21:42:00
幫忙做蛋糕幫忙賣的 錢都是先生的 自己沒收錢什麼兼職爛規定還不廢啊沒兼職也覺得非常不合理 國家哪可以限制要做幾份工作
作者: nlevta (生活大變動中...)   2016-05-13 23:48:00
追究什麼啊,賣的人是你先生,就算做的人是你,產品上有寫你的名字和公務員嗎?還是你到處宣揚是你做的,你在販賣?怕出事至少別白目在機關內賣給同事,也別讓人知道你們搞這小生意如果你讓你同事打卡,就只能說你很白目
作者: SkyPtt (藍天白雲綠草地)   2016-05-14 09:52:00
要賣還是避開所謂"熱心的同事",到處宣揚的後果,自找麻煩賣給不會清楚是不是妳老公做的人就好吧
作者: nlevta (生活大變動中...)   2016-05-14 10:26:00
這和熱心無關,同事知道了,哪天看你不順眼一個檢舉函,你就慢慢解釋吧
作者: xoyster (若隱若現)   2016-05-14 22:45:00
不要讓同事知道 就不會有問題了 ...
作者: viento0415 (克烈歐)   2016-05-15 06:59:00
妳做的時候也教先生做,之後就變他做,妳只是幫忙這樣呢@@
作者: a95921039 (a95)   2016-05-16 16:47:00
沒扣繳憑單,又沒公司登記為董監事,是要怎麼告,即使是有人檢舉,法律沒規定無償提供幫忙也叫兼職吧
作者: xmann (品味質感(b))   2016-05-17 12:55:00
問政風
作者: Amish (φ 1.618)   2016-05-18 21:41:00
想到一個問題 你賣的是食品就要注意了 到時出了問題追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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