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5-13 17:25:00樓樓上會不會曲解法令了????請問,台鐵員工要是全部都主張要考試,還能開門嗎???另外,當成為公務員的那一刻開始,一些權利就已經限縮了服務法12條,公務員請假規則,麻煩看一下要是想主張應考試權,可能直接辭職比較快吧....更何況,不准你假,你也只能事後去主張救濟不然還是送你曠職因為你有"職責"在.....當你跟國家沒有魔法少女的契約關係,誰都不能阻止你參加所以你參加考試,選擇曠職,這也是一種路,懂嗎????機關沒有把你手腳綁住,不讓你到場考試先弄清楚 "應試權" 跟 "准假權" 兩者的關聯性, ok ?請假規則第4條明文規定公假給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