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臨時人員出勤之詢問

作者: linmarkyu (飛影)   2016-05-26 14:20:46
各位公務員版版友們好:
小弟我目前任職於某國中學務處之臨時人員
想請教各位 有關於臨時人員之出勤狀況
若是出勤上班時遲到 不知是否會有何罰則?
是扣薪資? 還是說會以一定的違紀支數來處罰?
我想以理論上來說 應該是會扣薪資 但不知道是否還有其他罰則...
因為工作地點是在學務處 但出勤狀況是總務處 在學校機關都是這樣嗎?
我記得應該是 在哪處室工作 就在哪簽退出勤
還有徵才部分 應該是人事室的職責 在學校機關卻是在總務處
怎麼好像跟其他行政機關有所不同? 學校機關比較特殊例外嗎? @@
最後 小弟我想詢問
據我所知 只要工作態度認真、效率、待人處事好 一年一聘來說 應該是會被續聘
可是 我出勤狀況有遲到紀錄 會影響續聘的可能嗎?
畢竟有兩處室的長官做考核 行政業務:學務處 出勤狀況:總務處
我個人是比較擔心
因為遲到紀錄而不被續聘 畢竟我還在準備公務員考試
是希望能暫時短時間內在公務體系工作 也會一併準備考試...
感謝各位公務員版版友的答覆與指較! (鞠躬
作者: pk0943 (.)   2016-05-26 15:44:00
拜託,臨時人員又不是終生職,本來就不保證每年續聘。今天你即使都沒遲到,表現良好,學校或機關都還是可以不續聘。
作者: boldt (要去美國買powerball)   2016-05-26 19:33:00
學校說了算 不僅縣市間,各單位間也有很大的差別問人事最快啦 雖然甚至有學校臨時人員是給總務處管人事會說 我們人事只管正式人員…
作者: monica (小丸子)   2016-05-26 21:15:00
臨時人員嗎?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
作者: kit279 (潛水卡實在)   2016-05-26 22:28:00
臨時人員的確是總務單位管的阿 人事這樣說也沒錯技工、工友、駕駛、臨時人員,大致上是總務單位管轄
作者: mayeve (緩慢的練習)   2016-05-27 08:04:00
約聘僱是編制內,很多機關都是人事室管臨時人員、派遣、計畫人員都是編制外的,歸總務(秘書室)管技工工友雖然是編制內,但屬事務管理範疇,所以歸總務我們機關編制內有彈性上下班,編制外就沒有彈性時間相關罰則請看你的契約書,裡面應該有吧...btw, 徵才只是人事幫忙刊登吧,當初內簽一定不是人事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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